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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過六旬的退休教授白先生,在參加完單位宴會回家途中,在顧家莊橋附近走進了五環主路,隨後被路過車輛撞倒後身亡。其家人將兩輛肇事車司機及車主訴至朝陽法院,提出賠償總計百萬餘元。昨天上午,此案在朝陽法院開庭審理,兩名肇事司機均表示,白先生走進五環路,已經屬於嚴重過錯,他們不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事故經過
酒後被撞身亡家屬索賠百萬
昨天上午9點,在朝陽法院奧運村法庭內,死者白先生之女白某出庭參加審理,兩輛肇事車的司機史某和李某均委託代理人到庭應訴。案件主審法官奧運村法庭副庭長劉黎在開庭前表示,這起事故非常慘烈,法庭向死者家人表示慰問。
死者白先生的妻子、兩個女兒作爲案件原告,她們訴稱,去年7月20日晚10時27分左右,在北五環內環主路1943號路燈杆處,史某駕車將步行進入主路的行人白先生撞倒,行駛1.6公里後停車報警。隨後,李某駕車由西向東行駛,車輛前部、底部與倒在路上的白先生再次接觸。事故發生後,李某駕車駛離現場。白先生在事故中身亡。
事後,交管部門經檢測證實白先生醉酒。而史某和李某均未安全駕駛且發生事故後逃逸未立即停車,保護現場,搶救受傷人員;根據屍檢結果,白先生符合重度顱腦損傷合併創傷性休克死亡。
白先生家人認爲,史某、李某在事故中負有重大責任,造成白先生直接死亡的嚴重後果,給其家屬三人造成巨大精神傷害,故索賠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等各項損失1067421元。
>>事故爭議
被告不服逃逸認定
昨天,第一被告史某的舅舅作爲代理人出庭,他表示,五環主路屬於全封閉道路,車行速度極快。按照國家及本市的有關法規,行人是絕對禁止進入五環的。而白先生在嚴重醉酒狀態下,不知爲何走進了五環路,這種行爲應屬於違法行爲,後果也應由其自己承擔責任。
史某有駕照,屬於合法駕車者,當時正常行駛在北五環上。且事發地沒有燈光,應該是沒有看到突然出現的白先生,誤將其撞上。同時,也無法證明史某的撞擊直接就將白先生撞死。史某的舅舅稱,史某並未第一時間發現,而是開了1.6公里左右才意識到撞了人,隨後立刻停車報警,並配合交警的現場調查及急救人員的緊急搶救,不應該算作肇事逃逸。史某也嚇壞了,直到發現車輛擋風玻璃的右下角被撞碎,出現了裂紋,他才意識到撞了人,於是趕忙停車。在撥打122報警後,交警提示史某將車停在五環的京承高速入口處。
這起事故發生後,史某被認定爲肇事逃逸。對這個認定,史某提出了異議,並進行了複議。史某還被處以了行政拘留。史先生的行政複議被駁回後,他已經向朝陽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朝陽法院已經受理這起行政訴訟,正在進一步審理中。史某和李某均對交管部門的逃逸認定表示不服。
>>目擊者指證
史某撞人開車逃逸
對於這一事發過程,一名過路的出租車司機作證稱,當時他在史某車輛後方不遠處,聽到了一聲巨響後,就發現有人躺在了地下。史某的車輛曾停了兩三秒鐘,隨後接着向前開。這名出租司機還駕車進行追擊,但追了幾分鐘後就發現史某的車輛已經不知去向。但他準確記下了史某所駕車輛的車牌號。
李某代理人則表示,白先生被撞倒後,李某駕車路過事發地,沒有看到躺在地上的白先生,所以會軋過去,並非故意碾軋。因此,不該承擔賠償責任。
在兩名被告發言過程中,原告白某無法控制情緒,當庭痛哭起來,“我爸爸沒得這麼慘,你們還都想推卸責任”。
證人的證詞宣讀完畢後,原告指出,都有人看到史某撞人後停下車又開走,這是典型的肇事逃逸。
>>法官追訪
想盡辦法快審快結
據該案件主審法官劉黎介紹,奧運村法庭轄區涵蓋京藏高速、北四環、北五環等多條重點道路,不僅交通事故案件頻發,多車連撞、死亡重傷等重大惡性案件也不在少數。這類案件的特點是責任主體多、賠償要求高,同時事故現場較爲慘烈、受害方及家屬情緒較爲激動,處理起來難度很大,對法官的心理承受能力也是不小的挑戰。
劉黎說,此類案件直接關涉百姓的生命健康和財產利益,很多事件本身就是生命逝去、家庭破碎的悲劇,必須想盡一切辦法快審快結;同時,受害方經濟負擔重、情緒波動大,必須盡力給予及時的司法救助和必要的心理疏導。
記者昨天還了解到,6年來,劉黎已經審理了近400起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涉及死亡的近80件,其中上訴案件僅有5件,無一發改,一審服判息訴率達到93.4%,且七成左右的案件裁判後當事人能夠主動履行。
京華時報記者張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