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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兩名男子與同夥合謀設下圈套,由二人與路人搭訕,同夥則在假意經過時掉下身上錢物,再即刻折返回來,以“懷疑”路人撿錢不還爲由要其“證明清白”,然後趁亂竊走路人隨身財物。日前,二人均被西青區法院以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並處罰金2萬元。
2010年10月19日8時許,四川省男青年周某夥同同鄉王某、林某(已死亡)、“建娃子”(另案處理)經預謀後,來到本市西青區張家窩鎮某村附近,而後,周某、王某假裝路人,與在此等車的被害人李某、雙某搭訕,“建娃子”按事先約定,故意將一沓錢(最上面一張是百元人民幣、其餘均爲冥幣)落在二被害人及周某、王某面前,後周某、王某假意欲與李某、雙某分錢,還未待李、雙二人反應過來,“建娃子”即假意回來找錢並“懷疑”周某、王某與二被害人撿到了他丟的錢。此時,周某、王某和“建娃子”趁勢讓李、雙二人到林某駕駛的車上“了事”。其間,二被害人掏出所攜帶的財物“求證清白”。周某等人趁二被害人不備,將其掏出的現金4000餘元及銀行卡一張竊走。而後,王某又來到ATM機處,將卡內存款1.3萬餘元取出。公安機關經偵查,先後將周某、王某抓獲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