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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做道路建設工程,面對資金週轉不靈的局面,竟然利用自己擔任財政所副所長兼會計的職務便利,將黑手伸向了城鄉建設資金。近日,江蘇省宿遷市檢察院以涉嫌貪污罪決定逮捕了犯罪嫌疑人趙男。
2010年,時任江蘇省泗洪縣城頭鄉財政所副所長兼會計的趙男與他人合夥做道路建設工程,可沒過多長時間手上資金便不足。眼見工程就要爛尾,趙男打起了自己掌管的鉅額城鄉建設專項資金的主意。2010年5月至12月,趙男先後兩次利用自己保管財政所印鑑的機會,分別採用私開支票、收支不入賬和虛列支出的方式,將城鄉綜治經費15萬元和農村道路建設經費20萬元據爲己有,投入到自己的道路建設工程中。2012年9月,嚐到甜頭的趙男再次通過私開支票的方式非法佔有城鄉綜治經費31萬餘元,用於償還道路建設工程欠下的債務和個人揮霍。
截至2012年9月趙男另調他任時,他貪污城鄉建設資金共計66.5萬元。
(徐劍鋒劉鎮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