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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平家人在庭上痛不欲生。京華時報通訊員郭海麗攝
京華時報訊(記者張淑玲)孫平、常城兩位好友酒醉後,常城同前來接自己的兒子一起,將孫平棄至路邊造成孫平被過往的車輛碾軋致死。孫平家人將常城父子告上法庭索賠83萬餘元(本報5月13日報道)。前天,昌平法院判決常城父子連帶賠償原告54萬餘元。
被告方辯稱,常城患有精神病,2011年10月13日晚,常城兒子去兩人喝酒的地方找父親,發現孫平躺在地上,父子兩人便商量送他去醫院。在路上,常城提出將孫平扔到河裏,兒子一直勸說,後兩人才將孫平放在路邊。“我不扔,我父親就會砍我,他有精神病,我不敢觸怒他。”常城兒子稱,他已經極力勸阻,盡到了監護義務。
被告方表示願意先付2萬元補償,並當場交給了孫平家人。
原告對這一說法難以接受,他們表示,如果常城父子不將孫平放到路邊,孫平就不會被軋死。
常城父子應該不是將孫平送往醫院,因爲附近就有一家社區醫院,可常城父子竟然將孫平送到了很遠的路邊,這才導致孫平被軋死。
昌平法院經審理認爲,導致孫平死亡的直接原因,是車輛碾軋胸腹部致創傷失血性休克死亡,故肇事車輛司機對孫平的死亡應承擔責任;被告常城父子將昏迷不醒的孫平拋至路邊,是導致孫平發生交通事故的直接和主要原因,故兩被告的行爲與肇事司機共同導致了孫平死亡。常城父子對孫平的死亡後果應承擔主要賠償責任,其具體承擔賠償責任的比例,由法院依據兩被告和肇事司機的主觀過錯程度及案件實際情況,酌情確定爲70%,常城父子應賠償孫平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54萬餘元。
昌平法院此次將庭審安排在中國政法大學,給大學生們帶來了一堂生動形象的法律實踐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