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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網訊每日新報評論員李國惠提起強生,很多人都不會覺得陌生。據報道,2005年以來,強生旗下至少13家子公司及至少27種藥品、醫療器械、護膚用品等,發生了至少51次產品召回事件,但其中48次未將中國列爲召回之列。
“洋品牌”厚此薄彼的現象絕非強生獨有。近年來,無論是產品安全、質量標準、銷售價格,還是售後服務、召回情況、危機公關等,一些“洋品牌”對中國市場一直持“雙重標準”。除了傲慢的強生外,蘋果公司在中國大陸的售後服務政策也很“霸道”,公司承諾的“以換代修”、“整機交換”並沒有真正更換整機,而是沿用舊手機後蓋以壓縮保修期限,而在美英等國,都是連同後蓋一起更換;同一款耐克籃球鞋,國內價格高出國外500多元,而且在國外銷售的雙氣墊到國內變成了單氣墊……
這樣的例子還有很多,“洋品牌”如此肆無忌憚地搞“區別對待”,是對中國消費者赤裸裸地歧視與傷害。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品牌再大,都應牢記一個準則——消費者是衣食父母。如果一些品牌在中國市場上總是改不掉傲慢與偏見的毛病,長此以往,不但會失去信任,被消費者拋棄,更會錯失與中國市場一起騰飛的機會。
當然,遇到問題,批評指責無濟於事,首先要分析問題,才能解決問題。強生們的傲慢,底氣究竟從何而來?究其原因,無外以下幾點:
一、與我國當前相關法律法規尚不健全有關。“洋品牌”能夠將歧視合法化,恰恰是不健全的法律讓其有空可鑽有機可乘。蘋果在聲明中暗示其更新除後蓋外整套手機組件並保修90天的做法,比大部分同行“根據中國法律僅提供30天保修”做得好,並以此轉移消費者指責。可見,要有效杜絕一些外國企業的“雙重標準”做法,需要健全相關的法律法規,這是治本之策。
二、與違法成本較低有關。商家都具有逐利性,光靠企業良知,難以形成有效約束。相較於歐美國家,我國對商家的類似違法行爲處罰力度不強。由於違法成本過低,導致一些企業有恃無恐。
三、與消費者維權意識薄弱有關。我國消費者在維權方面依舊存在着盲點,維權意識尚且薄弱,還未形成熟練運用法律方式來解決爭端的觀念和機制。再加上一些消費者對“洋品牌”過於迷戀,最終縱容了他們的狂妄心理。
上述種種,在很大程度上滋生了“洋品牌”的傲慢與偏見。值得慶幸的是,隨着消費者維權意識的逐漸覺醒、維權途徑的逐步增多和監督監管機制的完善,我們看到這些企業可鑽的空子在逐漸減少。還拿強生來說,日前,國家食藥監總局相關負責人在約談強生公司時,明確表露對在華藥企的強硬態度,強調,“凡在國外召回藥品必須在華同步召回,召回不及時,將採取嚴厲的監管措施,直至停止在華生產銷售藥品。”
在維權的道路上,我們還有很多路要走,但可喜的是,我們一直在做積極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