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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男子爲謀財盯上牌友,不僅在牌館行竊,還兩次潛入牌友家中竊財。日前,該男子被法院以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罰金1000元。
2012年11月3日中午,本市無業男子齊某在北辰區一牌館內伺機行竊。其間,他趁在此休閒的牌友莊某不備,扒開櫃子底部,盜走其存放在該處的24K金戒指一枚。時隔一個星期,齊某偷偷來到莊某的住處,趁其未鎖門之機潛入室內,竊得玉石手鐲兩隻。同年11月15日,齊某又竄至在牌館相識的吳某住處,用事先配好的鑰匙打開房門,潛入室內,竊得吳某的玉石珠子、18K金項鍊等物品及牌友莊某存放在該處的玉石項鍊、手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