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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中年女子在小區內一家超市購物時,趁四處無人之機,將超市門口的一個手提包盜走,包內有3000元現金及其他重要物品。這名女子自以爲沒人發現,卻不知自己的一舉一動早已被小區內的監控錄像拍攝下來,沒過幾個小時,警察便找上門來將其抓獲。
超市購物 手提包“不翼而飛”
2013年4月6日傍晚,張女士外出遊玩回來,路過小區內自家樓下的一家超市準備買些東西,便將隨身攜帶的兩個揹包和一個手提包放在了超市門外面的過道上,並讓她的女兒孫某在門外面看包。但是孫某並沒有聽母親的話去看包,而是把包一個一個地往超市裏面搬,而且邊搬包還邊和張女士說話。當孫某搬完包去拿手提包時,卻吃驚地發現手提包已經不翼而飛了。張女士和女兒一下子慌了,因爲手提包裏有3000多元現金、銀行卡和身份證等重要物品。母女二人在四下尋找無果後,於是就選擇報了警。
調取監控 小區鄰居現“原形”
公安機關接到張女士的報警後,迅速出警。民警經過走訪調查,並調取了小區內的監控錄像,發現與張女士住同一小區的侯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在掌握了充分的犯罪事實證據之後,民警於當日在侯某家中將其抓獲。
後悔莫及 一時貪念受懲罰
今年46歲的侯某是外地來津人員,自己也開着一家店鋪,生活還算比較富裕。2013年4月6日傍晚,侯某在自家樓下的超市買完東西出來後,發現超市門口地上還放着一個手提包,一時心生貪念,看了看周圍沒有人就順手把包偷走了。侯某乘坐電梯回到家後,打開手提包發現裏面有3000元錢和其他一些東西,侯某於是就把錢拿出來,把手提包和裏面的其他東西都丟到小區內的一處垃圾箱裏。
侯某被抓獲後,十分後悔,認識到是自己一時的貪念讓自己走上犯罪的道路。由於侯某能夠自願認罪,並積極賠償了被害人的全部損失,最終,法院以盜竊罪判處侯某罰金人民幣6000元。新報記者張家民通訊員陳徵張仲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