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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國際禁毒日來臨之際,昨日省高院宣判了一起毒品案件。因為交易40餘公斤冰毒,制毒販毒的胡明和買毒的陳洪都在一審中被判處死刑。直到末路真正來臨,他們纔知道生的可貴。多行不義必自斃,法律是公正的。
昨日,44歲的胡明,穿著一雙舊球鞋站在被告席上。他表面看似平靜,每次和法官說完話都要加句謝謝。但他心裡很清楚,因制販毒品,一審被判處死刑後,昨日在省高院的二審開庭,可能是他最後一辯。他不僅當庭檢舉他人,又辯稱自己上頭還有老板。他做的一切,都只為逃脫死罪。
胡明被抓的當天,警方在巨額毒品交易中,現場發現40餘公斤冰毒。在胡明和同伙的多個住所內,僅搜出的現金就達1400餘萬元,還有名下的十幾處房產說不清楚來歷。對毒品暴利瘋狂追逐,讓他距離末路越來越近。交易毒品買賣抓現行查獲40公斤巨額冰毒
2000年,胡明因搶奪罪入獄,2007年纔刑滿釋放。出獄僅過了3年時間,他就因制毒販毒再次被警方擋獲,正應驗了多行不義必自斃的老話。
2010年8月,胡明將制作好的9袋冰毒,拿到同伙在青羊區的住所內保管販賣。在房間裡待了一小時後,他匆匆離開。離開時,他發現附近有警察。於是趕忙打電話,通知同伙銷毀毒品。可是慢了一步,警方破門而入現場查獲冰毒7公斤多。胡明因為離開得早,僥幸逃脫。
可是胡明並未就此收手,4個月後,他在成華區進行一次巨額毒品交易時,和買家陳洪一起被當場抓獲。根據警方提供證據,涉案毒資達200萬元,在交易現場和胡明的寶馬轎車內查獲了40餘公斤的冰毒。
很難理解幾個月前還險些被抓的胡明,居然敢在這麼短時間裡繼續販毒。隨著胡明和陳洪的被抓,毒品給他們帶來的暴利也浮出水面。暴利名下十餘處房產住所內藏千萬現金
在警方抓獲兩人的當天,就在陳洪的住所內,發現600餘萬元現金。對胡明家進行搜查時,在他的臥室床下發現旅行箱,裡面全部裝的是鈔票,再加上保險櫃裡的現金,一共有900多萬元。之後,胡明的同伙相繼在郫縣和金堂落網,警方在他們的住所內又發現了400多萬元的現金。同時,警方發現胡明名下有十幾處房產和多輛汽車。
經過警方調查,胡明被確認為團伙主犯,手下有4個人,全是親戚和朋友。胡明清楚,自己制販毒品數十公斤,很可能要判死刑。為了爭取輕判,胡明想了不少辦法。案件一審開庭時,胡明當庭檢舉,曾經與自己同一監室的獄友涉嫌一起故意殺人案,希望通過檢舉立功,減輕刑罰。
但一審法院將胡明的檢舉認定為了一般立功表現,最終對胡明和陳洪做出了死刑判決,胡明手下的幾名同伙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收到判決書後,胡明和陳洪以及其中兩名同伙提起了上訴。
昨日,這起案件在四川省高院二審開庭審理,省檢察院指派的檢察官擔任公訴人,並邀請多位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旁聽。
華西都市報記者肖翔(文中人物均為化名)(照片由法院提供)交鋒稱有幕後主使檢察官戳穿謊言
在昨日的法庭上,胡明再次當庭檢舉,聲稱案件還有其他同伙。法庭調查一開始,胡明就馬上大聲說:“法官,我要檢舉。”這次胡明檢舉的對象,是他繼母的兒子,他聲稱這個“兄弟”也參與制販毒品,“現在走到這一步,我不得不說了。”隨後,他又稱其實自己上頭還有老板,自己制販毒品全都是一個叫做“胖哥”的人,在幕後主使。住所內的現金,都是胖哥交給他保管的周轉資金。但他卻無法說出胖哥的姓名和住址。當檢察官向胡明詢問:“一個連名字都不知道的人,為什麼放心將上千萬的現金交給你保管?”胡明就答不上話了。
庭審結束時,胡明最後陳述,希望能夠得到從輕判決。
這起毒品案件中,另一個一審被判死刑的被告陳洪,則裝起了失憶。他辯稱,被警方擋獲當天,其實自己並不是要和胡明交易,而是馬上就要離開,但他忘了為什麼自己在家裡走了一個小時,都沒能走出門口。判決涉案毒品量巨大檢察官建議維持死刑
庭審即將結束時,檢察官說,胡明糾集多名同伙,制販毒品,僅在案發現場,就查獲了毒品40餘公斤,已經屬於數量特別巨大。案發後,在胡明和陳洪及同伙住所內,共發現了2000多萬的現金。可以想象胡明從中牟利之多,制販毒品的數量那麼巨大,已經給社會造成了極大危害。胡明雖然檢舉了一起故意殺人案,但已經認定為一般立功表現,依法不足以減輕其刑罰。陳洪販賣毒品,也是證據確鑿。向法院提起建議,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官當庭作出評議,該案經過開庭審理,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鑿充分。但因涉及到兩個人的死刑判決,並且胡明的當庭檢舉還尚待查清,決定擇期宣判。而此次庭審的評議結果也將提交法院審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