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位於北苑地區的原葉美苑是朝陽區首批公租房,900餘戶低收入家庭成爲這裏的“新居民”。記者李繼輝攝(資料片)
跨區申請公租房之後,被保障家庭的未成年子女並不能就近入學,而是要回到戶籍所在區域上公立幼兒園、小學甚至初中。昨日,市住建委發佈《北京市公共租賃住房後期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其中提出,因爲子女上學等原因,公租房承租家庭可以申請調配租房地點。有關單位和各界人士如對意見稿有修改意見,可在2013年7月2日前通過傳真或電子郵件將意見反饋給市住建委。
市住保辦相關負責人表示,公租房後期管理,是指公租房在入住後的管理,分爲三個方面:一是租賃管理,即簽訂租賃合同、收繳租金等;二是物業服務,公租房小區採用的是與商品房相同的物業服務;三是社會化服務,包括公租房租戶的戶籍、子女就學等問題的解決。
爲子女入學可申請調房
海淀戶籍居民陶先生自從2012年初入住石景山遠洋沁山水公租房之後,就不得不面臨天天早起送孩子去海淀上學的問題。從去年9月至今,他已經連續送了整整10個月。孩子學籍被綁定在戶籍所在地附近的小學,搬家搬不得,轉學轉不了,只能天天奔波。
陶先生的問題,在徵求意見稿中找到了解決方法。第十二條中稱,承租家庭因人口變化,需調整配租住房,或者因爲子女入學等家庭原因申請在同套型調換配租住房地點的,承租家庭可向公租房產權單位提出申請,經區縣住保部門審覈以後,產權單位可以給予調整或調換。
“像陶先生這樣的問題,確實可能在更多跨區選房時出現,因此在起草這份徵求意見稿時,我們特別標註了子女上學這樣的情況。”市住保辦相關負責人說,考慮到很多被保障家庭子女上學的實際問題,市住保辦決定可以跨區縣調配住房。
爲了更好地服務於“陶先生”們,市住保辦將在公租房管理平臺中建立承租家庭調換輪候登記冊,公租房調換完成後,承租家庭將與產權單位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目前,針對公租房承租家庭調整配租住房的實施細則還在制訂中,但相關負責人透露,調換的辦法與老公房調房的辦法接近。
從本市正式啓動公租房配租起,如何解決讓被保障家庭成員在公租房附近上學、入托、就近領取社保等一系列問題,一直是有關政府部門認真考慮的問題。近日,多部門相關負責人都透露解決問題的方案已經接近成熟。市住保辦負責人昨日則表示,公租房社會化服務由於涉及公安、教育、人力社保等多個政府部門,有關部門將分別出臺相關文件,解決租戶的戶籍、子女就學等問題,文件預計將於下月發佈。
租金動態調整或分“不同價”
從遠洋沁山水和蘇家坨兩個社會化公租房項目開始,入住公租房的家庭已經達到五位數。迄今爲止,各項目的租金尚未發生變化。但徵求意見稿中顯示,公租房租金將按照本市相關規定確定,並實現動態調整。
在這個以A4紙打印了足足14頁的文件中,這項條款幾乎是所有條文中最短的一句。相關負責人說,公租房的租金將會隨着市場變化而變化。所謂“動態調整”,是指在同一項目中,不同搖號批次的房源,可能會隨着市場租金的變化,而出現不同的租金價格。
“但可以肯定的是,同一批搖號的家庭,若是選擇了同一個項目,需要承擔的租金還是相同的。”相關負責人說,在同一批次中,房源和租金還是會強調“均好性”,不會因爲某間房全朝南、某套房全朝東而出現同一批次中價格的差異。例如燕保·京原家園目前的租金爲每平方米每月37元,這次搖號的家庭,無論選擇哪種戶型、哪種朝向的房屋,都執行這個統一的租金標準;但如果搖號選房後還有剩餘房源,下次再搖號時,同樣是京原家園的房源,租金價格就可能變化爲36元或者38元。
另外一位住保辦業務處室負責人則表示,按照目前房屋產權單位和承租人簽訂的租賃合同,在承租期內,產權單位可以變動一次價格。這位負責人表示,在簽訂合同後,公租房產權單位會按照租賃合同約定收繳房屋租金,目前租賃合同一般爲3年的約定期,3年中變動一次價格,和市場租房相比,要穩定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