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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南京市江寧區泉水新村24幢二單元503室內,3歲的李夢雪和1歲的李夢紅被發現死亡。民警見到她們的時候,姐妹倆的屍體已經風乾。
女童的家庭極爲特殊,父母均有吸毒史。父親李某今年2月因涉毒被判刑半年,此前主要由他照顧兩個孩子的生活起居。李某入獄後,母親樂某承擔起了照料孩子的責任,不過顯然,她並沒有盡到哪怕丁點做母親的責任。
早在今年3月,兩個女童就曾有過與死神擦肩而過的經歷。那一次,李夢雪自己打開房門跑了出來,鄰居們才驚訝地發現503室鎖着兩個無人照管的女童。這段經歷,是李夢雪對自己和妹妹的一次成功救助,但它並沒有成爲一次契機,扭轉她們破碎殘酷的命運。
3月的事不是完全沒有引起外界的警覺,事後,人們曾不同程度、不同形式地表達了對女童的關心。居委會決定對李家進行救濟,每月800元左右的救濟款;民警王平元每個禮拜向樂某發放等量救濟款,敦促其照顧孩子;鄰居施春香一度接手503的鑰匙,把鄰里或自家的食物送去給兩姐妹;孩子們的太奶奶試圖聯繫警方、居委會,把重孫女送到孤兒院,太外婆其間也有去看望她們。然而,在女童冰冷的死亡結果面前,這些關心顯得那麼蒼白無力。
客觀而論,他們可能也會爲孩子之死惋惜、難過,他們的內心未嘗不被深深震動,他們也一定希望孩子能活下來,好好活着。但作爲個體,他們又是無力的。悲劇發生以後,他們本能地選擇避免牽扯到自己有責任,不想被捲入輿論和道德審判的旋渦。
我們爲成人的集體避責遺憾,卻無法給予他們過多的指責。我們希望在弱小的生命面前,每個人都能展現愛心,及時施以援手。但我們不能寄望於個人力量完全擔負起保護未成年人的責任,這不現實,也不公平。最切實的依靠,應該是國家和社會。在一些國家,兒童權利一旦可能受到損害,相應的國家機構和社會組織救助會立即啓動。然而我們的情況是政府機構職責不清,反應遲鈍,社會組織發育很不健全。
我們不是沒有未成年人保護的法律,對類似的監護人失責後怎麼辦的情況也有規定。然而在實際中,法律落實卻非常不理想。兩名女童餓死事件,需要問的問題太多,社區、民警都已瞭解情況,有沒有向民政部門報告,民政部門爲什麼沒有介入,爲什麼兒童福利院不能收養這兩個孩子,爲什麼不撤銷不稱職父母的監護責任另行指定監護人,婦聯這樣的社會組織在其中做了什麼?目前,已有律師向江寧區民政局、公安局、街道辦、婦聯等申請信息公開,希望這些疑問能有回答。
在這個世界上,李夢雪、李夢紅曾有過短暫停留。生命的最後時刻,她們大概用盡氣力拍打、哭號、求助,並本能地把糞便作爲求生的食物,以最卑微的方式掙扎求生。我們甚至無從知曉,她們得有多麼無助絕望,或者有沒有認知絕望的能力。然而,她們還是走了,怎不讓這個有着健全機構的國家羞愧難當。
孩子在垃圾箱被悶死,在家中被餓死,未成年少女被性侵,一起又一起悲劇,難道不是一次又一次對未成人保護機制滯後的審問?孩子的生存、基本安全都成了問題,國家和整個社會都得問一問,是我們沒有能力,還是遠遠沒有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