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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本報近日針對快遞易碎品問題的連續報道引起讀者持續熱議,相關管理部門和業內人士紛紛表示,快遞企業大都拒收易碎品,對於堅持要寄送的消費者,快遞公司有義務提醒相關的賠償規定和風險,同時應有明確協議,以保證雙方的利益。
快遞易碎品消費者很受傷
根據2013年3月1日起施行的《快遞市場管理辦法》規定:企業與用戶之間未對賠償事項進行約定的,對於購買保價的快件(郵件),應當按照保價金額賠償。對於未購買保價的快件(郵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規定賠償。
根據以上規定,易碎品郵寄時由於不能參與“保價”,一旦發生損壞、丟失等情況,只能參照快遞運單背後“契約”索賠。例如,在外地上班的趙女士通過快遞將花費2000多元購買的瓷瓶寄給父親作爲父親節禮物,但快遞到達時物品已經破損。趙女士表示,其實寄件時快遞員已經告知不能保價了,但她還是抱着僥倖心理選擇了快遞。雖然最後快遞公司給出的200元賠償金已經超出“合同”約定,但與2000多元的實際損失相比,趙女士還是感到“很受傷”。
據瞭解,目前大部分快遞公司的“契約”中對未保價的快件賠償都在運費的5至7倍,按照一般運單20元左右的運費算,賠償大都在200元以下。因此,對於消費者來說,若快遞價值幾千甚至上萬元的易碎品,出現問題後的賠償將很難彌補其損失。
快遞硬件條件難保易碎品安全
一些快遞企業承運易碎品都不保價不賠償,而更多的快遞企業則乾脆拒絕承運易碎品,如果顧客堅持寄送就要承擔額外的風險。一些快遞企業的負責人坦言,像玻璃製品、工藝品、精密儀器等易碎易損的物件,對於包裝、運輸、搬運甚至存放的要求都比較高,而目前市場上大部分快遞企業硬件條件和流程都無法滿足這些要求。
市郵政管理局市場監管處負責人表示,快遞公司有義務向寄件人說明易碎品遞送的相關規定及其風險。此外,有經驗的用戶也建議,寄送易碎品要儘量選擇規模較大、硬件設備完善、管理規範的公司,同時在寄出物品前就應做好防撞、防震包裝,必要時也可以委託快遞公司進行專業的包裝。本報記者劉 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