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背景】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7月1日實施,規定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常回家看看』原本屬於關心老年人精神需求的道德問題,隨著新法的修訂,如今變成了必須遵循的法律規定。【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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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回家看看』入法網上熱議紛紛,我們不應質疑法治的善意,有些子女難得去看望和問候老人一次,到家之後就專心致志地盯著手機屏幕自娛自樂,令老人們備感失望與冷落。關心老年人精神需求上昇為法律問題,其實更能促使社會有關方面積極應對,努力為公民個人的『良好施孝』提供周到的考慮和幫助。『常回家看看』入法不是回避和忽視某些家庭成員的現實困難,『站著說話不腰疼』地一味為新法修訂『唱高調』。而是說,『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社會的和諧,文明的進步,需要我們把『尊老、敬老、愛老、助老』的工作,不斷引向一個新的高度。『常回家看看』入法施行,既是廣大老年人的期望所在,更應成為所有社會成員『修身』『立人』的重要一環。 【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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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機關之所以作出這一規定,主要是針對當今社會空巢老人和獨居老人比例越來越高的現實,期待以法律制度來喚起公眾關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履行這一法律義務的方式,是多種多樣的,比如,子女可以回家探望,可以打電話問候,也可以接老人到自己身邊。法律的操作性本身沒有太多問題。公眾之所以熱議,可能與現行休假制度不合理、具體標准難定等有關。 但如果輿論只盯著這一條,就有可能轉移了視線,反而不利於關注與保障老年人的權益。既可能屏蔽了此次修法的進步所在,也有可能阻礙認識目前法律和制度對老年人權益保障的不足。 現行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專門規定了『社會服務』一章,確立了今後我國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基本原則,即『國家建立和完善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支橕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另外,修訂後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還提出了『積極老齡化』的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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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統計,我國『空巢老人』已佔老年人總數的一半以上。在現實生活中,不孝敬老人、薄養厚葬、老人因寂寞而自殘等種種現象確有存在。老年社會到來之際,老人感到兒女不孝的現象不是個別的,而是比較普遍。有的城市為呼喚孝道,甚至把『二十四孝』故事用石雕刻成『孝文化』主題公園,可以說這樣的孝文化與時代的發展並不相匹配。舊孝道雖然有問題,新孝道卻沒有確立起來。我們的社會現在缺少『孝文化』的好信仰,反映的也正是生活中的『孝飢渴』。 『常回家看看』入法,但願能很快解決這樣的問題。 樹欲靜而風不止,子欲養而親不待。有多少做兒女的,在失去親人之後,纔能深深體會這句話的含義。如果做兒女的已經明白了父母的苦心,知道了父母的牽掛,懂得了父母的需要,那麼,就不要總拿沒時間為借口,不給父母打電話,不回家陪他們。因為,歲月不饒人,也因為沒有後悔藥可買。盡孝是一生都要惦記的功課,是細節,是溫情。常回家看看,不是回家就蹭飯,不是買上幾包營養品,不是父親節母親節的時候湊個熱鬧,也不是面無表情地走形式,而是讓老人住在心裡。『常回家看看』入法凸顯我國法律對老年人精神關懷高度關注的立場。但是,『常回家看看』入法的同時更重要的是入心,心裡時刻裝著老人,裝著溫情,纔能真正化解『空巢老人』的寂寞與困難。【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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