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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近日氣溫持續走高,昨天最高氣溫更達37℃。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醒廣大用人單位,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時,應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工作時間;達到37℃以上時,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高溫天氣下安排勞動者工作,在發放防暑降溫費的基礎上,還應當加發高溫津貼。按照本市規定,每年6-9月用人單位應按月或一次性向全部在崗職工發放防暑降溫費,今年標準爲每月116元,4個月共計464元。今年本市高溫津貼的標準爲每人每日21元,按日計算,按月發放,且必須以貨幣形式發放,不得以發放綠豆、清涼飲料等實物形式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