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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江網訊記者秦海峯報道:2月27日,大江網報道了江西彭澤一和尚砍傷情敵懷孕兒媳引起網友熱議。日前,大江網記者獲悉,江西省彭澤縣檢察院以涉嫌故意傷害罪、故意毀壞財物罪依法對“花和尚”沈春根提起公訴。
江西一和尚砍傷情敵懷孕兒媳三天後歸案
2月27日,有網友在江西微博爆料稱,一和尚在江西砍傷情敵的懷孕兒媳婦。隨後大江網記者聯繫到江西省彭澤縣東昇派出所一吳姓指導員。吳指導員介紹說,今年1月25日,他們接到羣衆報案,稱一個和尚光天化日之下砍傷了一名孕婦,並放火燒了人家的房子。接到報警後,民警迅速趕往現場,並逐村走訪,展開調查。案發後的第三天,民警便將這個和尚沈某抓獲歸案。
和尚非江西人活動地點亦非合法宗教場所
此事在網上曝光後,引起網友熱議,經江西相關部門查實:“和尚”釋覺根在江西彭澤縣浩山鄉因情行兇傷人情況基本屬實,但當事人釋覺根並非江西省佛教協會認定、省民宗局備案的僧人(非江西和尚),其活動點亦非合法宗教活動場所。據調查,釋覺根,身份證名沈春根,系安徽省東至縣昭塘鎮人,在安徽省東至縣住廟。
和尚帶着情人在彭澤縣“南山寺”姘居
據介紹,犯罪嫌疑人沈某13年前出家,法號釋覺根,2012年11月28日來到彭澤縣東昇鄉一民房(當地俗稱“南山寺”)。出家人本應四大皆空、六根清淨,出家修行的沈春根卻帶着情人在“南山寺”姘居,遭到當地村民反對。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沈某將情人介紹給了當地村民馮某某爲“妻”。但情人不久後卻再次入住“南山寺”,馮某某遂到“南山寺”找人。迫於壓力,情人只好決定跟着馮某某,沈某就此向馮某某索要1萬元“彩禮錢”。
砍傷情敵的懷孕兒媳燒燬傢俱
由於馮某某遲遲未交“彩禮錢”,今年1月25日,沈春根以討水喝爲名進入馮某某家中,從馮家廚房拿出菜刀,將懷孕八個月的馮某某兒媳程某砍傷,後又將隨身攜帶的汽油潑灑在房間內,點火將傢俱燒燬。經鑑定,程某傷情爲輕傷甲級,被損毀財物價值1.5萬餘元。日前,江西省彭澤縣檢察院以涉嫌故意傷害罪、故意毀壞財物罪依法對“花和尚”沈春根提起公訴。
(來源:大江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