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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我國首部促進和規範本區域商業發展的地方性法規——《天津市促進商業發展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已獲市人大常委會通過,將於9月1日起施行。
近年來本市商業發展較快,總體規模不斷擴大,消費市場繁榮活躍。2012年,本市商業增加值1899.7億元,佔全市生產總值的14.7%,對第三產業貢獻率達31.4%。制定該地方性法規,旨在進一步促進本市商業持續健康發展、繁榮城鄉經濟、方便羣衆生活。
根據《規定》,市和區縣政府應調整優化商業結構,支持商業企業做優做強,創新商業經營模式,發展商業新型業態,培育特色商業。本市設立商業發展專項資金,用於促進商業發展和商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並根據促進商業發展的需要逐步增加。區縣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在本級財政預算中安排相應資金,用於本地區促進商業發展工作。
新建改造規劃與住宅建設同步
社區商業設施應立足便民
記者從市人大常委會獲悉,根據即將施行的《天津市促進商業發展若干規定》,社區商業設施建設應與住宅建設同步實施。政府部門可採取多種形式新建改造提供便民服務的各類商業設施。
根據《規定》,各類商業建設項目和居住區商業配套項目的選址、規模和業態配置應當符合商業佈局規劃的要求,項目立項審批、驗收應當徵詢商務行政管理部門意見。
市和區縣政府可通過市場機制,採取參股控股、產權回購回租、公建配套等形式,改造和新建農產品批發市場、標準化農貿市場(菜市場)、社區菜店、便利店、早餐店、家政服務點等居民生活必備的商業設施。本市鼓勵各類投資主體按照商業佈局規劃建設和改造居民生活必備的商業設施。市和區縣人民政府對投資居民生活必備的商業設施的企業或者個人給予相應補貼或者其他優惠政策。
完善基礎設施 規範制度建設 營造良好環境
政府搭平臺支持發展電商
根據即將施行的《天津市促進商業發展若干規定》,天津市支持發展電子商務,支持各類企業應用電子商務開展企業對企業、企業對消費者等多種形式的交易活動。推進電子商務與金融、物流等融合發展。
根據《規定》,市和區縣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加強電子商務產業集聚區建設,建立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平臺,完善基礎網絡、數據中心、技術研發等信息化基礎設施。鼓勵各類投資主體創辦電子商務企業,吸引國內外知名電子商務企業在本市設立物流中心、採購中心、結算中心、運營中心等機構。
同時,市政府有關部門應推進電子商務管理制度和標準規範的實施。推動電子商務統計體系、信用監測體系、人才教育培養體系建設,營造電子商務發展的良好環境。
發展綠色低碳商業 提供健康消費環境
商場要節能 空氣應淨化
根據即將施行的《天津市促進商業發展若干規定》,本市鼓勵發展綠色低碳商業和會展業,鼓勵在津設立會展企業,並參與會展場館經營。
根據《規定》,本市鼓勵發展綠色低碳商業,減少一次性用品使用,遏制商品過度包裝,推進以舊換新、收舊售新、舊貨流通、再生資源回收等循環流通網絡建設。大型商業設施的建設和使用,應當符合節能以及室內空氣質量的相關要求,優化用能和空氣淨化方式,加強對節能和室內空氣質量的管理,提供低碳、健康的消費環境。
本市支持會展企業在津設立總部、地區總部或配套服務機構,支持其積極引進、舉辦國際性、全國性大型會展。
有儲備有制度有機制
確保生活必需品應急供應
根據即將施行的《天津市促進商業發展若干規定》,本市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商品的應急儲備制度和應急供應管理機制,制定預案,確保應急供應。
根據該規定,由市發展改革、商務行政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應急保障工作需要,確定應急儲備的商品品種和數量,經市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承儲費用由財政承擔。承儲企業應當根據市發展改革、商務行政管理部門要求,落實生活必需商品應急儲備任務。(記者馬庚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