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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閬中市國土資源局門戶網站“神回復”引發廣泛關注。今日,閬中市國土資源局在其官網就此事致歉,並表示對分管領導作出嚴肅批評,工作人員實行誡勉談話並責令作出深刻的書面檢討。
2011年3月,有網友在閬中市國土局官方網站諮詢稱:“請問我們閬中商品房產權都纔40年,南充、南部、西充都70年,如果到時40年到期後那房子算那個的?如何處理?是否意味著現在當一次房奴,40年後還要當一次房奴?”對此提問,閬中市國土局在當年6月份給予了回復:“1、土地管理法規定,住宅最高70年,沒有規定非70年不可;2、40年後,我們是不是還存在這個世界,不要考慮太長遠了”
閬中國土局今日回應稱,對工作人員就網絡諮詢土地出讓年限問題回復中出現言語不當的現象,該局高度重視,深表歉意。經局黨委會研究決定,對分管領導作出嚴肅批評,工作人員實行誡勉談話並責令作出深刻的書面檢討。今後,該局將進一步加強對網絡建設的管理,避免出現類似問題。
閬中市國土資源局回應中還表示:“雖然《房地產管理法》規定:土地住宅出讓年限最高不超過70年,我市土地出讓40年符合政策規定,但回應市民時不應該漏掉土地使用權40年滿後可以申請續期的重要內容,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擔心。”閬中市國土資源局已對相關回應內容修改如下:“根據《房地產管理法》規定:土地住宅出讓年限最高不超過70年;土地使用權40年滿後可按規定續期”。
回應全文如下:
閬中市國土資源局關於門戶網站回復言語不當的情況說明
各位網友:
近日,網絡轉載2011年3月我局工作人員就網絡諮詢土地出讓年限問題回復中出現言語不當的現象,我局高度重視,深表歉意,將努力改進工作作風,感謝網友的監督和幫助。現將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1.關於諮詢中的“土地出讓年限的問題”,雖然《房地產管理法》規定:土地住宅出讓年限最高不超過70年,我市土地出讓40年符合政策規定,但回應市民時不應該漏掉土地使用權40年滿後可以申請續期的重要內容,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擔心。
2.我們對原回復內容把關不嚴,造成不良影響,虛心接受網友的批評和監督。我們已對相關回應內容修改如下:“根據《房地產管理法》規定:土地住宅出讓年限最高不超過70年;土地使用權40年滿後可按規定續期”。
3.經局黨委會研究決定,對分管領導作出嚴肅批評,工作人員實行誡勉談話並責令作出深刻的書面檢討。今後,我局將進一步加強對網絡建設的管理,避免出現類似問題。
再次感謝網民對我局工作的關心支持和監督!
閬中市國土資源局
201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