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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加坡聯合早報消息,29歲的馬來西亞籍工人賈布林成爲新加坡相關法令修正後第二名逃過死刑的謀殺犯。高庭法官鄭永光14日中午判其終身監禁和鞭打24下。
據悉,賈布林在當地時間2008年2月17日晚上8時20分,於芽籠通道搶劫40歲的中國籍工人曹如銀。賈布林用粗樹枝攻擊曹如銀,致對方頭部破裂,傷重不治。賈布林原本被判死刑,但因新加坡有條件地廢除販毒和謀殺罪的強制性死刑,獲得重審的機會。
鄭永光法官下判時表示,同意控方關於法庭在重審時應該考慮案情和所有的因素的說法,鑑於被告犯罪時年紀尚輕,武器系臨時找來的樹枝,因此未判其死刑。
被告賈布林感到如釋重負和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