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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兩名婦女因爲瑣事分別將丈夫和男友殺害,被判處重刑後,她們在監獄裏端正態度、積極改造,終於贏得了減刑的機會。日前,本市高級人民法院審監庭法官來到天津市女子監獄,對兩名女罪犯的減刑案件進行了公開審理。經審理,法官裁定,將一名女罪犯的刑期由死緩減爲無期徒刑,將另一名女罪犯的刑期由無期徒刑減爲18年半。
今年31歲的胡月(化名)與丈夫發生爭執後,持刀將丈夫殺死。鑑於案件是由家庭矛盾引發的,胡月在歸案後又能夠如實供述罪行,也有認罪、悔罪的表現,故市高級人民法院終審以故意殺人罪,依法判處其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今年29歲的劉曉英(化名)也是因爲瑣事與男友發生爭吵後,持刀將男友殺害的。鑑於是因婚姻戀愛糾紛引發的案件,並且已經得到了被害人家屬的諒解等具體情節,市高院終審以故意殺人罪依法判處其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之後又減刑爲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在服刑期間,胡月和劉曉英表現良好,市高院審監庭接到提請手續後,決定前往天津市女子監獄審理她們的減刑案件。庭審當中,作爲刑罰執行機關的天津市監獄管理局向法官充分闡述了提請對胡月和劉曉英減刑的相關依據,並提交了書證。作爲證人,胡月和劉曉英的管教幹警和同監室的服刑人員,出庭作了證人證言。檢察機關和服刑人員之間進行了質證,檢察員發表了出庭意見。
在查清事實以後,法官當庭作出了減刑裁定:將胡月的刑罰由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減爲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將劉曉英的刑罰由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減爲有期徒刑18年半,剝奪政治權利5年。
聽到這個結果,胡月和劉曉英十分激動。她們當庭表示,在今後的服刑過程中,一定會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學習和勞動,爭取洗心革面,重新做人。30多名服刑人員旁聽了此案。
法官說法
市高級人民法院審監庭庭長趙恆舉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減刑假釋是罪犯最爲關注和關心的問題。幾年來,法院始終堅持減刑假釋案件公開開庭,一方面法院可以通過嚴格的庭審程序,綜合考量監獄、檢察機關的建議和罪犯本人及同監區罪犯的多方面意見,避免了偏聽偏信,從而使作出的裁定更有權威性,使各方信服。另一方面,讓服刑人員對最關注的工作程序一目瞭然,有效地防止了‘關係案’和‘人情案’的發生。”
據介紹,今年上半年,本市法院辦理減刑案件4538件,假釋案件153件,沒有發生任何差錯。截至目前,裁定準予減刑的罪犯,沒有一人重新犯罪。(記者張家民 通訊員張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