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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專門在深夜冒充民警搶劫婦女的三名惡徒,日前經本市河西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後,被法院以搶劫罪判處重刑。
2012年7月20日凌晨2時,許某和趙某、劉某預謀後,身着假警服,攜帶手銬、電警棍,冒充民警駕車行至某快捷酒店門前,將女青年王某、郭某、徐某劫持至車內,然後駕車離去。在車內,許某、趙某以三人賣淫爲由,恐嚇、威脅並使用電警棍對她們進行電擊。
在搶得手機3部、現金3000餘元,強行索取三人銀行卡內人民幣共計3萬餘元后,他們將三人放走,然後將搶得的財物全部俵分。
2012年8月6日凌晨3時許,許某、趙某、劉某冒充民警,駕駛安有假牌照的轎車行至某酒店門前,將婦女杜某、鄒某劫持至車內,然後逃離現場。在電擊、毆打杜某和鄒某後,他們搶得手機2部、首飾及現金2000餘元,並強行索取杜某銀行卡內人民幣並使用該銀行卡消費共計人民幣3.7萬餘元。
經報警後,公安機關將許某、趙某、劉某抓獲。經法醫傷情鑑定:杜某軀幹部、肢體部的損傷程度均爲輕微傷。鄒某頸部、肢體部損傷程度爲輕微傷。
河西區檢察院受理此案後,發現被告人劉某認罪態度惡劣,並辯解自己未曾使用刀具,在搶劫過程中沒有任何行爲。針對這種情況,承辦人對被害人陳述中的外貌特徵、作案地點及同案犯的供述逐一排查對照,證實被告人劉某實施搶劫的事實是清楚的、證據是充分的。最終,法院經過審理認定三被告人預謀並實施了搶劫,並以搶劫罪分別判處許某、趙某有期徒刑15年,判處劉某有期徒刑11年半。記者張家民通訊員彭健張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