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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男子爲騙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助款,竟先後以自己的母親、妻子、岳母的證件及僞造的醫療單據做幌,騙得錢款後大肆揮霍。因觸犯詐騙罪,該男子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4萬元。
2009年1月18日,寧河縣人莊某通過使用其母胡某的醫療證、身份證,並提供由趙某、趙某某找人僞造的胡某在天津醫科大學總醫院的醫療單據到新農合辦公室進行報銷,後領取醫療補助款15368.94元,而後與趙某、趙某某(均已另案處理)將錢瓜分後揮霍。此後,嚐到甜頭的他又通過使用自己妻子、岳母的醫療證、身份證等,採用相同手段多次報銷而騙取醫療補助款逾45000元。
法院在審理本案中,認爲莊某騙取財物的行爲已經構成詐騙罪,於是對其做出上述判決。(記者王學軍通訊員霞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