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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男子與同伴入室搶劫,遇到民警後男子妄圖逃跑,反抗中將警察推倒。日前,河西區檢察院以搶劫罪對男子郭某起訴,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今年5月14日凌晨2時許,郭某和同夥劉某(另處理)來到河西區一小區內。經過尋找,二人來到王大爺家門外,用錫紙和塑料片打開防盜門鎖入室盜竊。二人將一條黃金項鍊(價值6243.96元)和現金1650元拿走,又在屋內翻找起來。正在臥室睡覺的王大爺聽到客廳有動靜,知道家裏進來小偷了,於是撥打110報警。
五分鐘後,民警趕至現場準備抓捕郭某和劉某。看到民警後,郭某試圖逃跑。在抗拒抓捕過程中,郭某將民警推倒致其受傷。隨後,郭某被堵在樓梯口的民警抓獲,並從郭某身上搜出作案工具。
日前,河西區檢察院對郭某進行起訴,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法庭上,郭某始終不承認抗拒抓捕的事實。針對郭某的抗辯,檢察官出示了三名民警證言。檢察官認爲郭某本是入室盜竊,但因王大爺發現報警,抗拒抓捕而轉化爲搶劫。因此,檢察官認爲郭某犯有搶劫罪,考慮到郭某的認罪情況,應從重處罰。經審理,法院以搶劫罪判處郭某有期徒刑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