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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韓國《中央日報》報道稱,2012年4月,釜山的A幼兒園發生了幼師打17個月孩子的背部導致其背部出現淤血的事件。雖然院長和幼師被予以免職,但A幼兒園依舊在正常運營。這是因為依據現有規定,只能針對個人進行行政處分,並無針對設施進行行政處分的依據。
今後如若幼兒園發生嚴重的虐童事件,預計將出臺關閉設施的規定。保健福祉部8月29日表示已經對包含上述內容的《嬰幼兒保育法部分施行規則修正案》進行了立法預告。
據此,虐童導致兒童死亡或腦死亡等使兒童遭受重創時,將立即采取關閉設施的措施。雖然並未達到危及生命的水平,但如果兩次被揭發有發生使兒童身體或精神遭受重大傷害的行為時,也將采取同一措施。首次發生單純虐童事件時,將處以停業3個月的處罰;第二次發生時,將處以停業6個月的處罰;第三次發生時,將關閉設施。虐童嚴重與否,將由地方自治團體采納兒童保護專業機構的建議進行判斷。
正在對地區內幼兒園的非法行為展開集中調查的松坡警察署智能股長李勇宇(音)表示,“為防止再次發生虐童事件,不僅要強化對個人的處罰,還有必要強化對設施的處罰力度”。
但也有人指出,出臺幼兒園關閉措施時還應准備好減少兒童和父母困擾的補充措施。將孩子委托給發生虐童事件的A幼兒園照顧的張某(37歲)表示,“當時也有意見認為應關閉該幼兒園”,“但在周邊的幼兒園中並無可托付孩子的地方,因此我不同意這一意見”。
福祉部保育基礎課長方錫倍(音)對此表示,“下達停業或關閉命令時,相應市、郡區廳長應負責保證孩子們能順利轉移至其他幼兒園”。
4月,據韓國KBS電視臺報道,韓國釜山一公裡托兒所被曝出虐童丑聞,一名教師近日因涉嫌毆打17個月大的幼童已被韓國警方拘捕。警察調查發現,此托兒所老師們經常毆打幼童,連所長也不例外。此時在韓國引起軒然大波。
報道稱,被曝光的監控錄像中顯示,本月18日,該托兒所保育老師毆打僅17個月大的幼童。這名老師顯示用力捶打幼童的背部,隨後又粗暴地將其摔在地上。過了一會兒,這名老師又將該幼童頭部摔在地板上,拖拽著換尿布。經醫院檢查,幼童的後背和腰部都受了重傷,目前仍在住院治療。
KBS記者采訪了被虐幼童母親金女士哭訴稱:“這麼小的孩子也不會講話。後悔不該太早把孩子送到托兒所,真是心疼。”涉嫌虐童的保育老師徐某在接受警方調查是反復強調此事是偶然的。她說:“前一天沒有睡好,再加上第二天工作了一整天,到下午3點正是非常疲憊的時候。”但警方調查發現,該托兒所的老師經常毆打幼童,其所長也不例外。現涉案人員已被警方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