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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家文物局公佈了《世界文化遺產申報工作規程(試行)》,其中明確指出,遺址保護與展示,一般不支持、不提倡復建歷史上已毀損無存的文物古蹟。
《規程》指出,申遺工作要立足國情,尊重合理的歷史沿革,準確解讀並把握國際理念、規則和應用尺度,勤儉節約,量力而行,避免奢華之風、過度拆遷和利益相關者紛爭。
圍繞申報開展的保護、展示、監測和環境整治等工作,應按照“不改變文物原狀”原則,最小干預,因地制宜,確保文化遺產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展示利用的可持續性。遺址保護與展示,一般不支持、不提倡復建歷史上已毀損無存的文物古蹟。如確有必要,需經充分論證和依法報批。
《規程》特別強調,申報工作應當建立有效的宣傳、教育和社會溝通渠道,確保當地羣衆特別是利益相關者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使申報工作達成社會共識。(記者王歧豐)
(來源:北京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