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曾在中國電信任網絡工程師的王璐為湊錢和女友去日本旅游,冒充快遞員入室搶劫並殺害了一名73歲的老人(本報7月19日曾報道)。記者昨天獲悉,王璐已被北京市二中院一審以搶劫罪判處死刑。
現年29歲的王璐是河北人,大學本科畢業,2009年3月開始在中國電信任用戶支持部工程師。2012年1月6日起,王璐連續三天曠工,同年1月11日被公司除名。此後沒幾天,他因涉嫌搶劫被抓。
法院查明,王璐預謀搶劫,並准備乙醚等作案工具,於2012年1月17日12時許,冒充快遞員,進入東城區73歲老人陳某家中,趁陳某不備,使用乙醚悶堵其口鼻,欲迷昏陳某實施搶劫。因陳某反抗,王璐持刀刺切陳某頸部,致其死亡,並搶劫1.1萬元。2012年1月18日,東城公安分局將王璐查獲歸案,將1.1萬元起獲並發還給死者家屬。
王璐供述,他和女朋友約定赴日本旅游,2012年1月交的團費,1月20日走。『可到了那裡玩、購物零花就沒錢了』,他便冒充快遞員,騙開房門,實施搶劫。王璐在網上購買了多份銀行卡客戶信息,隨機選了3個人,說自己受銀行委托送快遞,並從順豐快遞的快遞員手裡拿了兩張空白快遞單,買了盒茶葉冒充貨物。王璐說,他最終選了陳某家作為目標,因為陳某的外孫女在電話裡說,中午有老人在家。
受審時,王璐當庭翻供,稱自己主觀上是想入戶盜竊。進屋後,他先從衣櫃翻出現金,這時老人回家,他想待老人簽完字就離開,不料老人發現快遞單有假,從桌子上操起水果刀紮他。雙方搶刀過程中,他纔紮了老人。
法院審理後,認為王璐的翻供沒有事實依據,不具有合理性,不予采納。王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經過事先預謀、選擇作案對象,並准備乙醚等作案工具冒充快遞員入戶搶劫,在搶劫過程中,為制服被害人反抗,持刀刺切被害人頸部致死,當場劫取1.1萬元,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且罪行極其嚴重。法院一審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並賠償死者家屬喪葬費損失3.1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