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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永福縣委書記黃永躍
建立行之有效的“曬權、控權、督權”模式,也是一個“保護”機制,讓幹部在監督下敢想、敢做、敢當、敢爲
爲什麼要“曬權”?就是要用陽光來殺菌,防止權力“黴變”,從而實現“權爲民所用,利爲民所謀”。
要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必須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以制度規範用權,讓領導幹部敬畏權力、管好權力、慎用權力,要創造條件讓羣衆監督政府。
永福推行黨政領導幹部廉潔履職社會監督工作,是適應新形勢發展的需要。只有建立行之有效的“曬權、控權、督權”模式,才能形成一個使領導幹部不敢腐、不能腐、不願腐的“保護”機制,讓幹部在監督下敢想、敢做、敢當、敢爲。
把權力曬在陽光下,就要讓包括黨內監督、媒體監督等在內的監督體系更加立體化、陽光化。永福通過電視、報刊、網絡、公示欄及LED顯示屏滾動公示公開黨政權力運行,還從社會各界推薦產生了72名社會監督代表,分別對處級、科級領導幹部開展社會監督工作。這就拓展了監督的分工、層面和範圍,最終使黨的方針政策真正貫徹落實到位,惠澤民生。
當然,在實施過程中,總會存在這樣那樣的困難和問題。比如說,領導幹部願不願把權力拿出來、亮出來讓羣衆公開監督;監督還有個“適度”的問題。既要監督領導幹部規範用權,又不能縮手縮腳,要大膽正確地用好手中的權力,難度不小。領導幹部必須率先垂範,敲響鑼,帶好頭。如,我主持的各種會議,在研究重大項目安排、幹部人事任免、大額資金使用時,不先定調、不先劃框,其他人員先發言,我最後發言,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集體決策,從制度層面保障議事決策更規範、更民主。
(本報記者龐革平整理馬國英繪圖)
《人民日報》( 2013年09月06日1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