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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9月7日電(記者趙婀娜)記者日前從教育部獲悉: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已經成爲我國國家助學貸款的主要途徑。根據統計數據,2012年全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新增審批貸款金額120.67億元。
教育部相關負責人介紹,自2007年起,國家大力推進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許多地區實現了國家助學貸款工作由校園地向生源地的重心轉移。
我國1999年在北京等8個城市進行國家助學貸款工作試點,貸款爲擔保貸款。2000年國家將擔保貸款改爲無擔保的信用貸款,貸款覆蓋範圍擴大到全國高校。國家於2004年建立了風險補償機制,按發放貸款金額的一定比例對經辦銀行給予補償。並啓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使高校在校生中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比例達到了12.88%。
據瞭解,貸款學生需要承諾按期還款,在校期間的貸款利息全部由財政支付,畢業後的利息由借款人全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