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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本報日前刊發關於地鐵“愛心傘”的連續報道後,乘客在地鐵車站借用愛心傘“好借難還”的問題得到切實解決。從本月起,市地鐵運營公司在地鐵1、2、3號線全部61個車站正式啓動“愛心傘”異地歸還業務,同時延長無償借用期限。
本市地鐵“愛心傘”免費循環借用,這一舉措從2010年5月開始至今已3年。按照原規定,愛心傘無償借用期限爲7天,借用時交納押金20元,還傘時全額退還押金;超過7天歸還期限後,每天扣取1元,扣完爲止。同時只能在借用車站還傘,不能在異地歸還。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乘客歸還雨傘的難度,也造成了雨傘回收率較低的情況。
在本報持續關注下,本市一些熱心公益的企業相繼免費贈送“愛心傘”,太平財產保險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捐贈1080把愛心傘,天津市房地產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中天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天津公司各捐贈1000把,這些愛心傘日前交付市地鐵運營公司,根據不同客流特點,進行精細化投放。截至8月底,本市地鐵1、2、3號線共配置雨傘近4700把。
在滿足傘源的同時,市地鐵運營公司從本月起實行愛心傘新規定。一是延長借用期限,愛心傘的免費借用期限由原來的7天延長至20天,超過20天未還的不再退還押金;二是實行異地歸還,乘客可持借用憑條到地鐵1、2、3號線任意車站辦理還傘業務,在借用憑條丟失的情況下需要到原借傘站歸還。主管部門表示,希望乘客使用完“愛心傘”後,儘快及時歸還,方便其他乘客繼續借用,真正讓愛心循環起來。(記者雷風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