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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韓國《中央日報》9月11日報道,韓國政府擬自2016年起將法定最長工作時間調整爲每週52小時,以減少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韓國僱傭勞動部9月11日表示,韓國執政黨新世界黨議員金聖泰提交的《勞動標準法修訂案》有望在本屆國會獲得通過,並最快於2016年正式實施。根據修訂案,節假日工作也被列入延長工作範圍,工人法定勞動時間每週不得超過52個小時。韓國總統朴槿惠的競選承諾中也提到過要減少勞動者工作時間的內容。
據韓聯社報道,根據現行勞動法,工人的法定工作時間爲每日8小時、每週40個小時,延長工作時間每週不得超過12個小時。但問題在於,節假日工作時間不屬於延長工作時間範圍,所以工人每週工作時間達68小時(平日工作40小時+延長工作12小時+節假日工作16小時)的情況較爲常見。
由於修訂案將節假日工作列入延長工作範圍,工人法定工作時間每週不會超過52個小時。目前,法國、英國、瑞典、芬蘭和丹麥等西方國家將節假日工作列入延長工作範圍,德國和比利時甚至全面禁止節假日工作。
2010年韓國工人的年均勞動時間達到2193小時,遠高於經合組織(OECD)成員國平均值1749小時。政府一位負責人表示,由於朝野已就減少工作時間的必要性達成了共識,該修訂案有望在本屆國會上獲得通過。(泰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