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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峯》報道,對於很多低收入家庭來說,經濟適用房成了更爲接近的夢想。但是自這項政策誕生的那天起,經濟適用房就始終爭議不斷。
今天起,杭州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可以上市交易了,但矛盾的焦點也就集中在了2004年9月1號這個時間點上。一個平凡的日子爲什麼會造成劇烈的紛爭呢?
想要釐清杭州經濟適用房上市交易的這團亂麻,時間要追述到整整一個月前。8月12日,杭州市政府正式出臺《關於規範杭州市區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和回購管理的實施意見》,規定2004年9月1日後簽訂購房合同的經適房,上市交易需要按照屆時評估價與當時購買價之間差價的55%向政府補交土地收益等價款。
杭州市物價局房地產管理處處長徐斌坦言確定評估價的方式尚未明確:
徐斌:我們市物價局會同財政司委託具有相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結構,評估以後經市政府確證以後再公佈。
儘管還不知道如何確認評估價,但是《意見》仍然在杭州衆多經適房業主中引起軒然大波。他們認爲同房不同政,55%比例的制定缺乏依據。有人甚至做了一個測算,如果購房時間在2004年9月1日以後,按60平方米計算,這套經濟適用房想要上市交易,需要繳納近40萬元土地收益等價款。如果在04年9月1日以前,需要交納的土地出讓金這有幾萬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