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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時間15日下午4時50分左右,首批被扣濟州的“海娜號”郵輪283名旅客回到北京。由於濟州國際機場實行宵禁,海航無法繼續執飛接旅客回國的任務。截至15日晚海航已接1121名旅客回國,還有538位客人將在“海娜號”上停留一夜。今天海航將繼續執行航班接旅客回國的任務。
據韓聯社15日報道,韓國濟州當地法院稱,週一海航方面繳納保證金後將啓動解除扣留,允許“海娜號”啓航返回。對於這次扣留事件,韓國JTBC電視臺15日報道稱,濟州道當地法院之前已經做出仲裁結果,但債權人和郵輪運營公司未能達成協議,因此導致扣船行爲發生。據介紹,債權方要求首先支付30億韓元(約合人民幣1690萬元)的保證金。濟州道海洋開發課科長姜太石表示,由於假扣押的保全程序,現在郵輪還無法出港。爲了緩解旅客情緒,在出港前,濟州方面已允許郵輪旅客上島遊覽觀光。
據《環球時報》記者瞭解,財產保全程序在韓國被分爲假扣押和假處分。根據韓國《民事執行法》第291條,假扣押是法院的處分一種,指債權人爲了金錢債權或可以換算爲金錢的債權請求,爲了預防將來強制執行可能難以實現,查封債務人的責任財產,剝奪其處分權,防止責任財產因債務人之處分而喪失,以維持財產原狀。有韓國媒體認爲,韓方扣留船隻後並未限制船上旅客繼續上島觀光,所以假扣押的僅是郵輪本身,但受到影響的旅客有權向郵輪運營公司提出索賠。
韓國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法律界人士對《環球時報》記者表示,原本中國公司之間的債務糾紛不應該與濟州法院扯上關係,但不排除提出訴訟的債權人——沙鋼船務與韓國有某種法律上的“瓜葛”,因此濟州地方法院才作出扣押財產的決定。該人士舉例稱,國際貿易糾紛十分複雜,以此次事件爲例,由於是韓國某船務公司代替沙鋼船務向濟州地方法院提出訴訟,因此不排除該公司與沙鋼船務存在業務往來的可能,比如該公司曾爲沙鋼船務當過擔保人、參與過相關保險或通過各種途徑對沙鋼進行參股等等。按照國際通行慣例,如果海航集團下屬大新華公司和沙鋼船務的債務糾紛涉及到韓國公司,那麼韓國法院根據屬地原則有權對該案件進行介入,並扣押相應的在韓資產。該人士同時認爲,由於目前披露的信息較少,因此還不能判定濟州地方法院在此事件上是否是“多管閒事”。從目前看,韓國政府對此事件沒有表態,主流媒體也未對此進行大篇幅報道。
在15日下午的新聞發佈會上,海航旅業董事長張嶺就“海娜號”滯留事件中韓方不作爲表示強烈抗議。同時,他代表海航旅業向韓方提出“應該向滯留旅客道歉”的要求,並敦促儘快放行“海娜號”郵輪。海航旅業董事長張嶺還表示,韓國濟州法院沒有管轄權,無權扣留“海娜號”郵輪。15日晚間,《環球時報》記者聯繫到郵輪公司的相關人士,該人士表示,他們目前重在運回遊客,未來保留與韓國方面進行交涉的權利。此外,15日晚9時40分許,部分滯留遊客找到正在郵輪上酒吧喝飲料的海航旅業應急小組工作人員,由於情緒過於繳動發生肢體衝突。一位70歲左右的老人突發心臟病。隨後,海航應急小組工作人員與遊客展開交流。
韓國《國民日報》之前曾報道稱,濟州道已把吸引國際郵輪到訪作爲發展旅遊業的重要支柱。今年國際郵輪到訪濟州已經超過141次,遊客超過30萬人,其中中國遊客數量最多。不過,中國旅遊研究院院長戴斌對《環球時報》記者表示,雖然商家之間的糾紛訴諸法律很正常,濟州法院依法作出裁定也有據可依,但是必須注意的這是一艘郵輪而不是貨輪,韓國方面實施扣留,客觀上形成“攜遊客爲人質”達到目的的效果。此事件未來可能會對中國人赴韓國旅遊帶來一定的影響,而影響大小還有待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