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上午電韓國首都首爾高等法院16日推翻一審判決,認定前國務總理韓明淑收受賄賂,判處2年監禁。
韓明淑2006年4月至2007年3月任總理,是韓國迄今唯一一名女性總理,現任主要在野黨民主黨籍國會議員。首爾高等法院認定,韓明淑曾接受一家地方建築企業主管8.8億韓元政治獻金。
2011年10月,首爾一家法院在一審判決中認定韓明淑無罪。但首爾高等法院認爲,該建築企業主管認罪證詞可信,推翻一審判決。
鑑於韓明淑現任議員身份,法院沒有立即將她羈押。
(來源:新民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