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養老!住房!二者皆爲中國民衆心頭牽掛的大事。
日前,中國發布《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提出於2014年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據此,養老遭遇住房,“以房養老”引發熱議。
肯定試點將改善養老者有之,質疑其缺乏現實土壤者有之,擔憂其或淪爲“空轉政策”者亦有之。
所謂反向抵押貸款是相對於傳統“正向抵押”而言的,是指房屋產權的擁有者,把自有資產的房子抵押給金融機構,後者在綜合評估借款人年齡、生命期望值、房產價值等因素後,在一定年限內,每月給房主一筆固定的貸款。協議到期後,再將房產出售所得用來償還貸款本息,升值部分歸金融機構所有或由貸款雙方協議共同分享。
“簡而言之,即老年人可以通過將自己的產權房抵押給金融機構,從而獲得一定數量的養老金。”北京工商大學保險系主任王緒瑾在接受中新社記者採訪時說。
在王緒瑾看來,中國在現階段推行“以房養老”政策是有意義的。王緒瑾表示,當前國內養老金缺口較大,未來老齡化步伐快,再加上經濟放緩,整個社會的養老壓力急劇增加。在這種形勢下,探索多元化的養老具有較大的意義。
有跡象表明,中國已經進入人口老齡化快速發展階段。來自官方的數據顯示,2012年底中國60週歲以上老年人口已達1.94億,2025年將突破3億。此外,隨着家庭結構向“421”(4個老人、1對夫妻、1個孩子)演進,傳統的“養兒防老”模式似難以爲繼。
此外,中國社科院此前發佈數據顯示,中國養老金替代率(退休工資佔收入比)由2002年的72.9%下降到2011年的50.3%,低於國際勞工組織提出的最低目標55%,社會養老保障資金的支付壓力較大。
王緒瑾強調,作爲一種金融工具,“以房養老”有助於豐富民衆的養老方式,但不應過分強調其作用,更重要的還是進一步完善國內的養老保障體系,包括推出個稅遞延型養老險等。
值得注意的是,源於西方國家的“以房養老”模式並非首次在中國出現。該模式此前國內商業銀行嘗試推出過,但均以失敗告終。
對此,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在接受中新社記者採訪時表示,這其中固然有國人傳統觀念的因素,但此前銀行試點失敗的重要原因之一在於規定了抵押期限。即無論10年還是20年,到期後如果未能還款,房子就將被沒收,這對老年人的積極性打擊較大。“畢竟誰也不希望人還在,房子就沒了。”
郭田勇進一步指出,“以房養老”試點成功的關鍵是金融機構要能給老年人養老,解除老年人的後顧之憂。從這一點來看,保險公司開展“以房養老”比銀行更合適。
或許是考慮到上述問題,此次新規明確了這是一項保險業務,據此可以較好地利用保險公司的精算技術和服務經驗。
但在中央財經大學保險學院院長郝演蘇看來,儘管目前保險機構開展此類業務的政策空間有所擴大,但未來“以房養老”的順利鋪開仍有許多技術基礎需要突破。比如,房產的估值問題,考慮到國內房地產市場10餘年來基本呈單邊上行的態勢,後市房價可能出現較大的波動,而對於風險與時間成正比的反向抵押而言,其風險要比一般的抵押貸款更大。
郝演蘇進一步指出,如果該業務在全國大範圍推行,一線城市和三四線城市房價差距懸殊,養老金支付標準如何確定;而現有房屋的產權只有70年,產權到期後如何處置,亦存在政策盲點。
郝演蘇認爲,“以房養老”牽涉到金融業、社會保障、房地產等多個行業,需要管理層實施頂層設計,統籌規劃,否則恐“雷聲大雨點小”,難有實質進展。 (記者 陳康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