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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9月26日電(記者仝宗莉)昨天下午,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民盟中央經濟委員會主任、中國人民大學鄭功成教授做客人民網談“‘以房養老’≠政府所承擔的養老責任會改變”。鄭功成指出,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的文件突出的主要是政府責任,核心是政府要加大公共投入,提出“以房養老”只與少數人的自願選擇、市場交易行爲有關,只是鼓勵對政府養老給以補充,不可能替代政府主導下的社會養老。
鄭功成認爲,近幾天來媒體與公衆對“以房養老”的反應真的有些過度了。因爲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的文件是一個內容非常豐富的政策文件,其目的是要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爲所有老年人構建一個儘可能完善的養老保障體系。它突出的主要是政府責任,核心是政府要加大公共投入、加大支持力度、加快發展步伐,這是我國政府開始適應人口老齡化進程而發出的高度重視養老服務的重要信號。但媒體與公衆卻並未關注這份文件的主體內容,只對僅僅點到的“以房養老”做出過度反應,甚至將其誤解爲政府是在推卸養老保障制度建設中的責任,這顯然是極不準確的。因爲所謂“以房養老”只不過是一種可以自願成交的市場交易行爲,它既不可能成爲國家法定的養老保障制度安排,也不會成爲我國養老保障體系的主流方式,而只能是在國家相關政策的規範與支持下,爲房屋所有者根據自己的人生安排與需要提供一種新的、自願的、補充的養老方式。換言之,政府應當承擔的養老保險與養老服務不會因此而改變,個人應當享受的養老保險與養老服務不會因此而喪失。“以房養老”提出的積極意義在於,是讓有需要與可能的老年人再多一條自我改善老年生活質量的途徑,它只與少數人的自願選擇、市場交易行爲有關,確實沒有必要引起人們對養老保障制度的擔憂。
鄭功成表示,“以房養老”當然不可能替代“政府養老”,其實準確的說法應當是“以房養老”不可能替代政府主導下的社會養老。政府主導下的社會養老主要包括社會養老保險與社會養老服務,前者解決的是老年人的經濟來源問題,後者解決的是老年人的服務保障問題,政府均負責直接的責任。自2009年以來,我國的養老保險已經實現了制度全覆蓋,雖然並非每個適齡人口都參加了養老保險,但在政府的擔保與直接補貼下,每個老年人都能夠按月領取一筆數額不等的養老金,這確實是一個發展神速的奇蹟。當然,養老保險制度還要通過深化改革來全面優化,中央主管部門正在進行養老保險制度體系的頂層設計,核心任務應當是優化制度結構、均衡責任負擔、促進制度公平,目標應當是真正實現養老保險制度的定型、穩定與可持續發展。因此,健全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步伐不僅未停步而且在加快。同時,國務院最近發佈《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則意味着未來幾年將進入社會養老服務快速發展的時期。這是基於我國少子高齡化的人口老齡進程而做出的正確決策,而各級政府將在其中承擔着重大責任,國務院文件中其實已經透露出了許多利於養老服務發展的政策信息。“以房養老”與政府主導的社會養老保障方式不同,它是建立在自願成交的市場行業基礎之上的個體行爲,政府的責任只是規範這種市場行爲並監察其正常運轉,以確保選擇“以房養老”者不受欺詐,進而促使這種市場交易能夠爲部分有需要者妥善處置自己的房產提供一種新的方式。因此,社會養老保險與養老服務是政府主導的社會行爲,而“以房養老”則是市場主導的交易行爲,前者取決於法律的規範與政府的投入,後者取決於個體的自願選擇與市場主體的供給狀況,後者可以對前者給以補充,但永遠也不可能替代前者。在我國多層次養老保障體系的構建中,“以房養老”可以作爲個人自願的補充養老保障措施之一來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