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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去年在和平區綿陽道持刀刺死見義勇爲保安員的罪犯許佔勝,昨天,經最高人民法院覈准,由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執行死刑。
今年44歲的許佔勝是河北省人。2006年3月17日12時許,許佔勝攜帶自制的雙管手槍及錘子等作案工具,駕駛摩托車來到本市東麗區某商場一樓金店,頭戴摩托車頭盔持槍闖入金店,鳴槍威脅店內工作人員,然後用錘子將店內玻璃櫃臺砸碎,劫得24K黃金手鍊8條(共計492.07克,總計價值81683.62元),後駕駛摩托車逃離。作案後,許佔勝將搶得的黃金手鍊變賣,所獲贓款6萬餘元均被揮霍。
2012年5月17日17時許,許佔勝夥同其妻劉某某(另案處理)預謀盜竊作案,攜帶刀具等作案工具來到本市和平區綿陽道與紫陽路交口處,由劉某某負責掩護,許佔勝竊得一被害人放置在電動自行車前車筐內的挎包(內有現金1710元、充電器一個,總計價值1720元)。後二人在逃離現場時被市公安和平分局巡控民警及被害人保安員王新強發現並追捕,許佔勝逃至綿陽道市場附近時,被王新強抓住。爲擺脫抓捕,許佔勝掏出攜帶的彈簧刀朝王新強胸、腹、臂等處猛捅數刀後逃離現場,王新強被刺破心臟、肝臟失血性休克死亡。同年5月18日,許佔勝被抓獲歸案。
據查,此案被害人王新強是天津市保安總公司和平分公司保安員,他協助公安機關抓獲盜賊的行爲被天津市和平區見義勇爲協會確認爲見義勇爲行爲,天津市見義勇爲協會向他的家屬頒發榮譽證書,王新強被追認爲烈士。(記者孫啓明通訊員李炳霞趙亞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