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陝西省靖邊縣人民法院昨天對神木“房姐”龔愛愛一案作出一審判決,龔愛愛犯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3年。龔愛愛當庭未表示是否上訴。靖邊法院提供的資料顯示,龔愛愛先後在北京購買44套房產,總價值3.9億元。資金主要來自:龔愛愛煤炭經營、房屋租賃以及工資,未發現違法問題。
花30萬元買兩個北京戶口
陝西省靖邊縣人民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龔愛愛在已有合法戶籍和身份證的情況下,2005年在北京購房時付款30萬元通過售樓人員為本人及其女兒購買北京市戶籍。
2006年8、9月份,被告人龔愛愛讓時任神木縣公安局政委的何生發(已死亡)給她重新辦理戶籍,張新堂在山西省臨縣公安局克虎鎮派出所以補錄戶籍的方式為龔愛愛辦理了名為“龔仙霞”的假戶籍,後把該戶口遷往陝西省神木縣神木鎮並辦理了名為“龔仙霞”的假身份證。
2009年至2012年,龔愛愛先後使用該身份證辦理了兩套房子的房產證並進行了神木縣艾麗莎購物有限公司和神木縣正和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股東登記,該戶籍信息於2013年1月19日被神木縣公安局注銷。
公安人員為其辦假戶口
2008年10、11月份,被告人龔愛愛讓何生發再次給她辦理一個名為“龔愛愛”的戶籍。何生發指使本局民警張新堂(另案處理)為龔愛愛辦理假戶籍,張新堂又通過他人找到了山西省興縣公安局維嘉灘派出所為龔愛愛辦理了假戶籍,後將該假戶籍遷入神木縣大柳塔派出所,並辦理了與其原來真實的身份證號碼不同的“龔愛愛”的居民身份證。
法院認定其偽造戶籍
法院認為,被告人龔愛愛多次偽造、買賣戶籍等身份證明,其行為破壞了國家戶籍管理制度,擾亂了社會管理秩序,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已構成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
進展
幫助辦假戶口乾警被判1年
陝西省靖邊縣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張新堂偽造國家機關證件案公開宣判,靖邊縣法院認定,被告人張新堂身為公安乾警,受他人指使,在山西積極活動為被告人龔愛愛辦理假戶籍,嚴重擾亂了國家戶籍管理秩序,構成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據此判處張新堂有期徒刑1年。
宣判後,被告人張新堂當庭表示上訴。
解讀
房姐“罪不涉房”因未發現購房款涉犯罪
近期以來,公眾對房姐案的關注焦點包括:龔愛愛是否國家工作人員?龔愛愛的房產、財產來源是否合法?此次審判緣何“罪不涉房”?對此,記者進行了走訪調查並采訪了專家。
法院認定龔愛愛非國家工作人員
在庭審中,辯方曾稱,陝西省神木縣農村商業銀行系民營企業,龔愛愛既非國家工作人員,也非以國家工作人員論的人員。對於這一意見,法庭予以采納。
此前有媒體報道,龔愛愛仍為神木縣農村商業銀行股東,並仍享受分紅。對此,榆林市政府一位工作人員表示,龔愛愛入股神木縣農村商業銀行應該是事實。但這一銀行為股份公司,只要沒認定是非法資產,享受股份分紅就屬正常商業活動。
龔愛愛在京購44套房
此案另一個關注的焦點在於庭審“罪不涉房”。對此,記者采訪負責調查此案的專案組。專案組表示,經過對龔愛愛購房及資金來源的調查了解,未發現起訴罪名以外的犯罪線索。
據專案組介紹,2013年1月27日,因涉嫌偽造國家機關公文、印章罪,神木警方對“房姐”龔愛愛刑事拘留並展開調查。專案組在調查龔愛愛涉嫌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案的過程中,對龔愛愛購置房產情況做了了解。通過調閱購房合同、租賃協議、交易記錄、銀行匯款電子憑證、個人借據以及當事人陳述顯示:從2005年至2012年,龔愛愛先後在北京購房44套,涉及商鋪、寫字樓、公寓、住宅等,購房合同總價3.9億餘元,其中按揭貸款1.59億元。龔愛愛購房資金主要來源於參與煤炭經營收入、房屋租金、工資收入和個人借款。專案組在偵查期間,未接到關於龔愛愛經濟犯罪線索。
對備受關注的財產問題,龔愛愛辯護律師在近日給媒體的公開信中稱,本案中,龔愛愛並非國家工作人員或是以國家工作人員論的特殊人員,其財產只要沒有證據證明系非法獲得,就應認為是其合法所得,直到出現相反證據為止。
龔愛愛辯護律師指出,在不涉及其他犯罪活動的情況下,僅就一般公民(相對於國家工作人員或以國家工作人員論的特殊人員而言)的財產問題,國家機關無權要求其自證其財產來源合法。
分析
專家:需完善財產管理制度
對於“房姐”龔愛愛房產及相關問題,記者采訪了多位法學專家。專家指出,任何指控均需建立在具體違法犯罪的事實和確鑿證據的基礎上。
針對輿論關注的龔愛愛在北京購房的資金來源問題,中國政法大學法學教授洪道德說,購房資金屬於私人財產,如果沒有證據顯示資金來源非法,任何人都無權過問別人的財產,這涉及公民的隱私權范疇。只要購房款目前沒有查到涉及犯罪行為,龔愛愛在北京買多少套房子本身對案情影響並不重要。
洪道德還指出,目前確實有一個問題要引起重視,就是從各種財產管理制度上,房產、存款等各個方面,如何能夠對犯罪所得的財產進行有效監控。國家有關方面應該想辦法把制度完善起來。但絕不是說人人都有權去查別人的財產或銀行存款,否則就跟憲法所規定的公民每個人都有權保護財產私有的精神相違背。
陝西省社科院政治與法律研究所助理研究員陳波則指出,“房姐”、“房叔”等案件之所以引發廣泛關注,一是因為房子是敏感話題;其次,涉案人中有些身份特殊,案子背後是否會牽扯出違法行為,人們會感到疑惑。被質疑的其實不應是房多,而是房多背後的權重。(本版文/本報記者陸純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