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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網絡上有一條消息,說9月30號晚,西安的南小巷附近發生一起車禍一人當場身亡,有兩名男青年居然蹲在遇難者旁邊合影留念。事情真是這樣嗎?
從網上發佈的照片看,有兩名身穿一黑一綠T恤衫的男子正蹲在一具已經被蓋上的屍體旁,其中黑衣男子還用右手比劃了一個V字的手勢。
根據網友發佈的微博,這場車禍以及合影事件發生在西安市西關正街南小巷附近。記者在來到西關正街的南小巷附近,發現這裏和網上發佈的兩青年與遇難者合影照片的背景確實非常相像。在附近一小區的門口,有一則認屍啓事。證實9月30號晚23點53分在西安市第五醫院對面西側確實發生了一起致人死亡的的交通事故,死者爲男性,身份不明,認屍啓事希望走失人員家屬與交警部門聯繫。西安市交警支隊蓮湖大隊負責此事的張警官表示,對於是否有人現場與屍體合照的事情,他當時並沒有注意到。
西安市交警支隊蓮湖大隊張警官:(死者)應該是個拾荒者吧。反正就是那附近的人。
記者:肇事的車能找見不?
西安市交警支隊蓮湖大隊張警官:車已經找見了。車、人都在呢。
記者:當時蹲在屍體旁邊拍照片的事情您還有印象嗎?
西安市交警支隊蓮湖大隊張警官:那我不知道。
記者經過多方打聽,附近居民終於認出來照片上的黑衣男子在附近一商家工作。
記者:那當時爲啥要照相?
附近居民:那咱不知道。人都撞死了,人還在這兒這樣子。不地道了對不對。
有知情人說,這名男子當時就在車禍現場。記者電話聯繫上了這個人。
現場照相男子:您既然打電話問了,咱就說一直躲也不是事,既然有人說這個,肯定因爲也知道了。我那天剛好碰巧我過生日,我整個人喝醉了。我再躲下去沒意義。確實我整個人喝醉了,因爲第二天起來我看到那張照片我也相當莫名其妙,我確實不知道自己幹了這事。這東西我也不存在騙人,咱事情出到這兒了,再往下去騙人、敷衍沒意義。對那天我做的事我也相當後悔,如果輿論各方面需要我做出一個,我也拿了兩千塊錢出來,讓手底下的男孩去專門到那地方給死者燒了點紙錢。
法律人士指出,與遇難者合影這種行爲雖然從目前來看,還不構成違法,但從道德上是一種非常不適宜的行爲。
北京大成(西安)律師事務所刑事部主任段萬金:還是從我們道德角度講,因爲畢竟人家已經人不在了,你在人家屍體跟前去照相,從情理上,道義上是不合適的。只能說是一種不文明的行爲,只能從這個角度去解釋,你要說它違法了還談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