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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男子爲發泄對前女友的不滿,酒後藉着酒勁砸壞對方汽車。該男子因此不僅賠償了前女友損失,還被法院以故意毀壞財物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被告人李某,男,被砸車輛車主顧某系其前女友。2012年3月20日22時,李某爲發泄對前女友顧某的不滿,酒後借酒勁來到顧某的居住地樓下,用攜帶的彈弓、摺疊刀等作案工具,將顧某停放在此的汽車玻璃、輪胎、反光鏡等處毀壞。過路羣衆看到後電話報警,公安民警趕到現場後將正在作案的李某抓獲。經鑑定:被毀車輛修復鑑定價格爲人民幣12636元。案發後,李某賠償顧某各項經濟損失及精神損失費共計人民幣70000元,顧某對被告人李某表示諒解,請求司法機關對被告人從輕處理。經天津市河東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依法判處被告人李某犯故意毀壞財物罪,免予刑事處罰。
檢察官提醒廣大市民,遇到感情問題要理性處理,選擇法律框架內的方法進行解決,切莫採用暴力、非法的手段,否則不僅無法有效解決問題,還可能使自己觸犯刑律。(記者王赫巖通訊員何江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