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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沈陽市一村委會主任的哥哥佔村內土地千餘畝建“土豪別墅”的消息備受社會關注。記者調查發現,別墅確系村委會主任哥哥所有,所建別墅屬未批先建,所佔集體土地也僅與鎮政府和村委會簽訂了承包合同,沒有證據表明征得本村村民同意。而與此形成強烈對比的是,記者采訪到的張福安村村民反映,人均僅有1.4畝左右耕地,且沒有土地承包合同作保障。
村委會主任哥哥佔地建豪華園林
近日,沈陽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高花街道張福安村村委會主任的哥哥被曝佔千餘畝土地違規建別墅。記者前往張福安村找到了這處隱藏在一家名為九廚食品有限公司院內的別墅。進入這家工廠,在工廠北側,一處電動門將廠區隔開,裡面是一處規模較大的園林。
隔著電動門,記者看到一條筆直的馬路通往園區內,園內建有一處三層別墅,在園林南北兩側,建有兩處仿古涼亭,每個涼亭頂部有幾名工人正在施工。園區中間,還有一棟大型仿古建築也已基本修建完畢,外觀非常氣派。園內水塘、圍欄、花草相映成趣,儼然一座公園。
看到記者,一名保安警惕地過來問詢,得知記者來意後,這名保安稱園林的主人趙國富不在,並請記者離開。
隨後,記者來到張福安村,破敗的村委會內空無一人,一樓走廊的玻璃破碎。隔著窗戶,記者看到會議室內一片狼藉,桌椅上落了厚厚一層灰塵。緊挨著村委會,一處紅牆琉璃瓦的仿古建築氣勢雄偉,院內一處兩層小樓在大多是平房的村子裡格外顯眼。有村民告訴記者,這也是趙國富的住宅。
經村民印證,趙國富和身兼村支書、村委會主任二職的趙國強系兄弟關系。
村民:“能人”地多咱沒地
一面是“土豪別墅”的大肆圈地,一面卻是“失地農民”的一地難求。
“我們家四口人,人均分得耕地1.4畝,但是我們手裡沒有土地承包合同,將來佔地可怎麼辦?”張福安村一位井姓村民對記者說。這種情況並非個例,記者在隨機采訪10餘位村民時發現,這些村民均沒有土地承包合同,且人均分得耕地面積僅為1.4畝左右。
張福安村一位王姓村民對記者說,2007年村裡以動遷為名,將全體村民的耕地共計7000多畝一次性征收,並下發了停耕通知,村民的土地承包合同也於同一時間被上收,許多村民一度要到外地打工維持生計。然而,土地被征收後,村裡並沒有動遷。“停耕前村裡說要動遷,一家能得一套樓房和10多萬元,但是征收後耕地一直閑置。這中間誰有能耐,誰有關系就可以種這些地,村民鬧了幾次,耕地纔又分到個人,但合同沒有發下來。”
據了解,2008年,區政府通知村民復耕,但是土地承包合同卻一直沒有發回來。“復耕後,我們原本一人1.7畝的耕地變成了1.4畝,至於少了的耕地哪去了,沒人知道。”有村民說。
采訪中,村民最為擔心的就是手中沒有土地承包合同作為憑證,土地邊界不清,將來發生征佔土地,自己很難維權。另外,如果村乾部私自轉包土地,村民無法監督。
佔地存疑未批先建
沈陽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相關負責人接受記者采訪時稱,所建工程並非別墅,而是沈陽綠嘉泓捨農業觀光項目的一棟辦公樓,該辦公樓用地為集體建設用地。但是所謂的現代農業項目僅有一張工商部門頒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開工建設也沒有獲得農委、規劃等部門的審批,屬於違規建設、違法用地。對此,沈陽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開發區分局已對其下發《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將依據相關法規進行處置。
記者在沈陽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拿到了趙國富與高花鎮和張福安村委會簽訂的三份土地承包合同,共計土地面積784.1畝。但是當記者問到,農村集體土地承包是否經過村民集體討論同意時,管委會稱正在調查。在記者多次追問下,截至24日上午發稿時止,政府部門仍未能拿出經村民集體討論同意的有關證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發包方將農村土地發包給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應當事先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並報鄉(鎮)人民政府批准。對於本村集體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承包方案也應依法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對於征收農民土地的問題,沈陽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稱,2007年3月31日,當地政府確實曾將村裡7075畝土地全部停耕,2008年1月15日,當地政府又下發復耕決定,讓村民復耕。至於政府為何征收張福安村土地、村民們少分的土地去向何處、村民何時能拿到土地承包合同,管委會方面沒有給出答復。
據了解,對於張福安村支書、村委會主任趙國強是否涉嫌違法違紀,遼寧省、沈陽市紀委已介入調查。(記者汪偉孫仁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