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4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在北京召開新聞發佈會。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周峯指出,負有特殊職責的人員對未成年人實施性侵害,本身就違背了應負的肩負職責,嚴重挑戰了社會的道德倫理底線。這類犯罪比較隱蔽,持續時間長,危害性更大,應予嚴懲。
有記者問,《意見》裏多次提到教師和國家工作人員許多特殊職責的人員,爲什麼規定了這麼多有關特殊職責的人員的條款,是不是因爲這類犯罪特別多?《意見》裏面多次提到了司法機關實施司法援助的規定,請問司法部未來會怎麼做,謝謝?
周峯指出,對於負有特殊職責的人員和國家工作人員對未成年實施性侵害犯罪的,我們《意見》規定了更要依法從嚴懲處,主要是考慮到這些負有特殊職責的人員,對未成年人實施性侵害,本身就違背了應負的肩負職責,嚴重挑戰了社會的道德倫理底線。同時這類犯罪相對比較隱蔽,持續時間很長,尤其是那種有繼父女關係、養父女關係,或者是教師這種職業,往往性侵的次數多時間又長。被害人因爲年幼,認知能力比較弱,自我保護能力比較低。因此,這種案件的危害性相對來說更大。
周峯稱,國家工作人員理應是做模範守法的典範,而且在保護未成年人犯罪應該起表率作用。但極少數的國家工作人員違背了國家工作人員的道德操守,嚴重的損害了國家機關的形象,這些人犯罪與普通公民犯罪相比,社會影響更加惡劣。從媒體報道的情況看,國家工作人員犯罪的社會影響比一般公民犯罪要大得多。
周峯指出,對這些人員從重處罰並不是說這類犯罪的態勢很嚴重。從近幾年審結的320多件性侵害未成年人的典型案例來看,這個比例還是比較低的。但是考慮到這種賦有特殊職責的人和國家工作人員犯罪的社會危害大,社會影響惡劣,應持零容忍的態度,發現一件就要嚴肅處理一件,以實現對幼女特殊、優先保護的職責,嚴懲這類性侵害犯罪。
司法部法制司副司長薛春喜指出,維護未成年人,包括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被害人的合法權益,是法律援助的重點工作之一,司法行政機關將從以下幾個方面爲貫徹好本《意見》作出努力:
一、組織廣大法律援助工作者認真、及時準確、全面地把握本《意見》的規定及有關法律援助工作規定的要求,提高做好相關法律規律的責任感、使命感。
二、按照本《意見》和司法部的規章《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規定》,要做好下列三點。1.要進一步暢通法律援助申請渠道。目前全國共有3600多個法律援助機構,60000多個法律援助工作站,我們將要繼續積極發揮好這些工作站點的作用,保持12348法律服務熱線暢通,方便未成年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申請法律援助。2.法律援助機構要在相關法定辦理期限內儘快依法審查,就是要加快辦理流程。3.法律援助機構要指派有相關辦理經驗,並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點的律師提供法律援助服務,同時要加強相關業務培訓交流,注重人文關懷和心理疏導,努力實現良好的辦案效果。
三、加強指導和監督,現在司法部正在研究制定法律援助投訴處理辦法。我們將要把這個定位成一個規範性文件,加強對包括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被害人法律援助工作在內的法律援助工作的監督。同時要加強與公檢法機關溝通,協調力度,確保相關法律援助工作銜接順暢。
薛春喜指出,司法行政系統一定要執行好本《意見》有關法律援助工作的規定,確保有關規定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