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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由於老伴去世,其名下5萬元定期存款取不出來,全家人都十分着急。”家住河東區晨光道軍馨家園的高女士向本報“包打聽辦實事”欄目熱線求助。
2012年5月,高女士的老伴在工商銀行衛國道支行存了5萬元,同年7月,其老伴因病去世。今年5月,高女士拿着存摺想把到期的5萬元取出來,可由於忘記密碼錢取不出來,高女士又到河東區成林道上的另一家工商銀行試了幾組密碼,還是不對,銀行表示如果密碼想不起來,只能去公證處辦理公證手續後再來取錢。
“我和老伴有四個兒女,孩子們都表示不要這錢。但公證處說光有兒女放棄繼承的公證還不夠,還需要有老伴父母放棄繼承或者提供死亡證明。”高女士告訴渤海早報記者,“我和老伴都是80多歲的人了,我公公婆婆早已過世多年,上哪裏找他們的死亡證明去啊。”無奈之下,高女士去了派出所幾趟過後,手續還是沒開出來。高女士說她也不怨派出所,畢竟人已經過世多年,派出所查起來也需要時間。
五萬元的存款,早已成了高女士一家人的心病,銀行、公證處、派出所,半年之內全家人跑了不下二十次,今年80歲的高女士曾多次到位於成林道的工商銀行求助,但銀行方面態度冷漠。“銀行的大堂經理態度非常不好。”高奶奶說,因爲這幾萬塊錢她好幾次犯心臟病,幾個孩子也都是五六十歲的人,爲了跑手續已經影響了正常的工作生活。
對此,記者諮詢法律專業人士得知,銀行、公證處、派出所的做法嚴格意義上說,沒有過錯,而且是遵循制度規定辦事。不過,對於這麼一起特殊的取款案例時,有關單位卻沒有開啓特事特辦的便民通道,確實值得商榷。(記者許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