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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昨天,因偷水澆花,南開區水畔花園物業部門接受了供水部門追補3萬元水費的處罰,同時對違規行為表態堅決改正,承認錯誤。
水畔花園居民告訴記者,該小區的物業部門經常在夜間使用消火栓偷水澆綠地、花草,群眾勸阻多次無效。記者從市供水部門執法大隊了解到,8月25日凌晨5時許,該部門接到群眾舉報,稱南開區水畔花園物業部門在凌晨使用小區內的消火栓供水澆花和綠地,執法人員連同公安部門現場進行攝錄取證,發現小區物業部門人員正在違規使用消火栓供水澆花,當即阻止了違規用水行為,並於昨日對水畔花園物業部門下達了處罰通知,按照規定追收水費3萬元。市供水部門執法大隊任隊長告訴記者,按照《天津市城市供水用水條例》相關規定,『非因消防需要,擅自開啟消火栓和消防防險裝置的,由供水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補交水費,並可處以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違反治安管理有關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任隊長表示,希望單位和個人遵守法規,愛護消防供水設施,保障消防用水使用通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