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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本報10月17日報道的《原『錦繡江南』被訴侵權》一案,刊發後引起了一些讀者的興趣。為進一步了解該案案情,記者於庭後分別采訪了原被告雙方。
關於這起案件的成因,被告芙蓉錦繡江南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今年年初,當得知錦繡江南商標被原告持有時,該公司就多次主動聯系原告百納餐飲公司洽談商標。今年5月,雙方在北京進行約談,當時芙蓉錦繡江南公司提出希望購買該商標,而百納公司則表示不賣,希望進行授權。出於對經營需要的考慮,錦繡江南公司當即表示,如果對方不賣,將啟用自己的商標『渝湘江南』。此後,錦繡江南公司便著手更換招牌並通知對方,於今年7月底之前將9個門店全部更名,並將帶有『錦繡江南』字樣的餐具、點菜本等一並更換。所以,今年8月,百納公司提起訴訟時,錦繡江南公司並不存在商標侵權行為。此外,根據法律規定,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訴訟時效為兩年,而百納公司對被告多家店面的訴請已經超過時效,不應得到支持。現已更名為渝湘江南的負責人特別強調,這次不只是公司名稱的變更,更是從菜品、服務以及企業形象的全面提昇。
而原告百納餐飲公司在接受采訪時則提出,『錦繡江南』商標屬於百納公司,被告曾在其內部宣傳刊物上寫明『錦繡江南』改名為『渝湘江南』是品牌昇級,這一說法有誤。因為『錦繡江南』這一品牌並不屬於其公司,所以談不上昇級問題。另外關於時效問題,據百納公司反映,被告體北店的訂菜本、LED宣傳屏等還在繼續用『錦繡江南』商標,還有店面的易拉寶廣告上依然有『錦繡江南』字樣。
記者了解到,目前法院正在對該案進行進一步審理,不日將作出判決。(記者孫啟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