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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後產生幻覺,駕車上路橫衝直撞,致使多名行人受傷、多部車輛及設施受損。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29日披露,法院對這起毒駕案作出一審判決,駕駛員薛某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
這是上海首例“毒駕”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案件。
80後的青年薛某,有吸毒史。2013年3月30日晚,薛某吸毒後在外無故毆打一親戚後,懷疑被打者會找他“麻煩”,要到外面避避風,於是借用了他人的一輛黑色別克牌轎車,開車前往浦東靈巖南路某小區找其舅舅幫忙調解打人一事,到了舅舅家小區門口。薛某與保安發生爭吵。在進出車輛被堵的情況下,薛某竟將車來回前進、倒車,在撞了多輛轎車和電瓶車後,強行調頭沿靈巖南路朝北方向逃竄。
薛某開車至長清路、三林路段時,車輛直接衝上路階沿,又撞傷避讓不及的多名行人,並撞上了一家商店的捲簾門而停車。接到報警後的交警到場後,薛某被帶至公安機關。薛某的行爲致使行人蔣某、程某、錢某、陳某受傷,其中蔣某、程某的傷勢已構成輕傷;各類車輛及設施損壞,物損金額達27萬餘元。
上海市人體生物樣本(尿液類)毒品檢測報告單證實2013年3月31日,被告人薛某的尿檢結果爲甲基苯丙胺陽性。
薛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後,如實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實,並主動檢舉他人販賣毒品的犯罪事實,經公安機關查證屬實。同時,薛某在家屬的幫助下已對多名被害人作出了經濟賠償。
法院審理後認爲,被告人薛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致使四名被害人受傷,其中二人構成輕傷,多輛汽車及設施不同程度的損毀,其行爲已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鑑於被告人薛某揭發他人犯罪行爲,經查證屬實,系立功行爲,且其到案後能如實供述並自願認罪,結合薛某在家屬的幫助下對多名被害人進行了賠償,依法減輕處罰。據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一審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