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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暖氣管件斷裂,將一名市民在家存放的大量蟈蟈蟲卵泡死、燙死。日前,該市民將房屋開發商和供熱部門一起告上法庭,要求被告賠償其因蟈蟈蟲卵被水浸造成的損失80萬元,並要求被告爲其修復房屋。他請來的證人證明,其存放的蟈蟈蟲卵多達10萬粒。
日前,本市法院經審理後認爲,因蟈蟈的養殖是民間自發賞玩,目前尚沒有這方面損失的鑑定機構,而且原告提供的受損失蟈蟈蟲卵的具體數目又無法統計,故一審判令被告供熱部門賠付原告4萬元爲宜。另賠償原告房屋經濟損失1.7萬餘元。
楊先生(化名)過去是一家國有單位的工人,後來離開了該單位。爲了生計,他開始繁殖蟈蟈賺錢。楊先生有一套近80平方米的房子。雖然辦理了入住手續,但並未實際入住。他在這套房子裏存放了飲水機、電扇,還有摺疊牀、鐵貨架等物品。他準備繁殖蟈蟈的一批蟲卵,也存放在這裏。
事發當日,這套房屋廁所內暖氣片的“跑風閥堵”管件與暖氣片連接處發生斷裂,暖氣管道中的水在壓力作用下噴射而出,造成房屋內地面積水。楊先生稱,他存放在此處的價值15萬元的蟈蟈蟲卵全部被水浸並燙死,給其造成經濟損失80萬元。而且房屋內的廁所門損壞,廁所屋頂灰面以及廁所內外牆磚、廚房牆磚脫落,臥室屋頂也出現了損壞。因此,他將房屋建設單位某開發公司和供熱部門告上法庭,要求二被告爲其修復房屋,並連帶賠償其因蟈蟈蟲卵被燙死造成的損失80萬元,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面對起訴,開發公司的代理人表示,2009年6月,公司與某供熱部門簽訂了工程分包協議,已將原告房屋的採暖工程承包給了該供熱部門。雙方簽署的協議中約定:“以後室內供暖設施出現問題,維修及補償由供熱部門負責。”另外,原告在室內存放蟈蟈蟲卵,超出合理使用範圍,且蟲卵損失範圍無法確定,因此不同意原告的訴訟請求。供熱部門的代理人也請求法庭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該代理人表示,原告所在地的工程早已竣工,已經過了兩個供暖期,超過了保修期限。其次,原告至今未與供熱部門辦理手續,也未繳納采暖費,雙方不存在供暖的權利、義務關係。另外,原告未能提供有效證據,證明供熱部門在此次事件中負有責任,不能證明供熱部門存在過失。再有,原告主張的損害事實並不客觀真實。最後,在此次漏水事件中,原告具有過錯。即使原告存在損失,也應由原告自行承擔。
庭審中,原告出具了多組證據,證實上海客戶和他長期保持購買蟈蟈的業務往來,以及原告從事蟈蟈培育繁殖、批發銷售等情況,還有蟲卵的價格和蟈蟈的價格等。一名證人出庭作證時稱,他在事發前曾出售給楊先生10萬粒蟈蟈卵。
審理該案的法官認爲,開發公司與供熱部門簽訂的《工程分包協議書》約定,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後,居民因採暖系統問題而造成的損失由供熱部門承擔。原告房屋因供熱管件和暖氣片連接處發生斷裂,造成漏水,顯然表明被告供熱部門施工的供熱工程存在質量瑕疵。對由此造成的財產損失,應由被告供熱部門予以賠償。
原告稱其在室內存放的價值15萬元的蟈蟈蟲卵全部被“水浸燙死”,給其造成經濟損失80萬元。因蟈蟈的養殖是民間自發賞玩,目前尚沒有這方面損失的鑑定機構,而且原告提供的受損失蟈蟈蟲卵的具體數目又無法統計,況且原告亦不能提供具體的證據證明損失數額。因此,考慮原告所述蟈蟈蟲卵的孵化成活率不高等因素,由被告供熱部門酌情賠付原告4萬元爲宜。原告要求賠償其80萬元損失的請求,於法無據,法院不予支持。(記者 張家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