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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換屆選舉期間,村長為拉選票,竟用大喇叭號召全村村民挖斷鄰村農戶張某的自來水管線,以解決本村村民的用水問題,後被該農戶告上法庭。記者昨天獲悉,通州法院一審判決該村委會賠償張某18000元。
通州某村村民認為臨村村民張某從村裡接自來水,導致本村用水水壓不夠,正為拉選票發愁的村委會主任武某便向村民承諾解決此事。今年5月12日,武某用村內大喇叭廣播向全村喊話,號召村民去挖斷張某自來水管線,只要去的人村裡每人發一百元。村民聞訊後將張某的自來水管線挖斷。張某後一紙訴狀將武某及村委會告上法庭,他說自家與該村委會曾簽訂《自來水交費協議書》,對方同意自己從該村接自來水。法院認為,村委會未能按協議約定供應自來水,且擅自將張某的自來水管線挖斷,構成違約,應當賠償張某。(記者顏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