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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鏈接】
據報道,近幾年來,河南省各地不斷出現的“洋地名”讓人眼花繚亂,如鄭州的“曼哈頓”、“威尼斯”,洛陽的“加州1885”等。《河南省地名管理辦法》經省政府常務會議通過,自2013年10月15日起施行。《辦法》禁止使用外國人名和地名作地名。此舉引起熱議。據悉,全國多個城市不乏“洋地名”氾濫現象。
【標準表述】
[綜合分析]
應該說每個地名都有它的文化源源,也承載着一段歷史,只有這樣的地名纔是名至實歸,也能得到人們的普遍認可,如果無厘頭的搞一些不倫不類的名稱,一方面人們難以記憶,另一方面也給人們出行辦事帶來極大的不便。
一方面,僅靠“洋地名”打造不出城市國際範。從某個層面來分析,或許能夠理解地方政府或者開發商起洋地名的初衷。因爲城市的很多硬件不過關,人居環境相對差一些,起洋地名是希望能跟國際大都市接軌。然而,皮毛學來畢竟無用,不是僅僅換個洋名這麼簡單的模仿。城市建設在於一磚一瓦,在於市民素質等等各方面,表面的工作做得再多也徒勞,地方政府與其糾結起個什麼洋氣的名字,不如把時間和精力用在城市建設,提高居民生活質量上。對於一座城市來說,地名所承載的,不單單是基本的指路功能、符號定位的角色,更延展着歷史文化,蘊蓄着時代風情,是城市文化的只光片羽。很多城市在奔向“國際化”的大路上都有一顆焦躁的心,洋地名、洋樓名、洋小區氾濫的背後,不過是生怕別人覺得自己土氣,彷彿名字“高大威猛”了,身體骨骼也就跟着強勁起來。
另一方面,管理“洋地名”亂象不宜一刀切。新出臺的辦法有許多地方還是值得讚許的,在一定程度上尊重了當地的民意和民情風俗。但是,“禁止使用外國人名和外國地名作地名”這樣一刀切的做法,似乎並不可取。“洋地名”招人煩是一回事,官方一律禁止又是另一回事。如果說街道之類的公共建築,地方政府統一規範或者進行聽證,有其合理性。地方政府對賓館、酒店這些商業場所命名也干涉,其合理性就很值得商榷。賓館、酒店、小區這些場所,多是企業出資開發,愛起什麼名字也是商家自由,公衆可以表達不滿,但公權不能隨便就“一刀切”地禁止。這正如一個人的名字起得再惡俗,只要不違法,別人也無權要求他去改名。如果是一些中外合資酒店,一些國際化的連鎖酒店入駐河南,不能簡單的照此“一刀切”管理。
[啓示]
地名是重要的文化標誌,我們有燦爛的華夏文明,不需要藉助洋地名來確定自己的身份,魯迅先生講:“只有民族的,纔是世界的。”我們應該對華夏文明有足夠的自信,只有自信才能鑄就民族的自尊和自豪的核心。我國就以《詩經》作爲大洋海底地理實體命名體系,文化與國土,永久共存。說到底,禁止中國城市將外國人名、地名作爲地名,並不是說回到閉關鎖國的年代,對外來事物一概排斥,而是要取人之長補己之短。僅從地名上簡單粗暴的模仿,不僅表現了文化自信的缺乏,最終也只能成爲東施效顰而貽笑大方。
[措施]
對此,中公教育專家建議:
一是規範命名程序,必要時舉行聽證。現實中,民衆很不滿的“洋地名”,一般也不是和自己關係不大的酒店、賓館之類,而是街道、廣場這些公共場所。對這些重要地點的命名,的確需要一定的公共討論。現在有些城市命名地標建築時,其實已經在採取公開徵集等辦法。如將“聽證”確定爲制度慣例,想必可大大減少不合時宜的“洋名字”。同時規範建築命名程序,減少“洋命名”現象。
二是樹立文化自覺。“洋地名”一事上,核心的問題不在於禁止,有時候越是禁止越會讓人心生好奇,關鍵在於樹立文化自覺。借用我國著名社會學家費孝通先生的觀點:文化自覺是指生活在一定文化歷史圈子的人對其文化有自知之明,並對其發展歷程和未來有充分的認識。取地名,無疑是需要文化自覺的,而需要彰顯當地人的文化自覺,則是在取地名一事上,要讓當地人充分參與進來,如此,纔可以最大限度地喚醒當地的文化自覺。當文化自覺形成,文化自信亦離我們不遠了。
來源:中公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