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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公交車上,四名男子借酒勁撒野,四打一,被打的還是一名視力殘疾人。打人後,四人趁亂逃走,現仍在抓捕中。被打的趙先生咽不下這口氣,求助擊水律師事務所,希望討個說法,安剛律師代理。
安剛律師首先幫委託人趙先生梳理案情。通過調取公交攝錄資料看到,事發時,車上人員擁擠,趙先生上車時,打人者已在過道里。趙先生說:“往裏走。”一人急了,說了不中聽的話。趙先生跟對方爭吵了幾句,四人便一齊動手,將趙先生一頓暴打。
住院治療五天,經司法鑑定,趙先生視網膜脫離、右眼球鈍挫傷構成10級傷殘。
當時車上本來就擁擠,再有醉漢撒野,一片混亂。車到站,四人趁亂逃跑,趙先生一肚子委屈,他認爲公交車司機應制止打人行爲,至少不應放幾人逃跑。而公交司機也有苦衷,到站不開門,其他乘客不樂意,四名醉漢本來不講理,上前勸阻,萬一連司機也打了,會威脅到行車安全。
安剛律師確定如下思路:趙先生乘坐公交車,與公交公司形成客運合同關係,公交公司有義務保障乘客的安全,現趙先生在乘車過程中被打傷,公交公司違反合同約定義務,可向公交公司索賠。
安剛還找出《城市公共汽電車客運服務》標準,其中提到發生服務糾紛時,公交客運服務人員應該怎麼做的一系列標準,包括化解矛盾、報警、維護乘車秩序、保護現場、尋找證人等。
安剛的代理詞有事實有依據,被告公交公司積極配合。在法院主持下,雙方調解結案,被告公交公司一次性賠償趙先生3萬餘元。
律師點評
擊水律師事務所安剛律師認爲,公交行業是高危行業,客運服務人員不僅要在駕駛技術上過硬,在對待各種類型乘客以及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方面也有待加強。
“禁止酒後乘坐公交車,早有規定,但少有認真履行。”安剛律師爲此呼籲出臺相關實施細則,杜絕酒後乘公交現象出現,確保市民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