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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奧運冠軍、游泳名將孫楊因無證駕車受到行政拘留7天的處罰引起很大關注。5日,記者採訪本市交管部門獲悉,目前個別交通參與者存在認識誤區,認爲“開車違法不過是罰點款”,殊不知嚴重的交通違法也可能受到拘留處罰。近期,本市公安交管部門查獲的被行政拘留的交通違法者中,大部分存在“涉酒、涉牌、涉證”三大類交通違法。
案例:塘沽交警日前在天津大道攔檢一輛大客車,經呼吸式酒精檢測儀檢測,司機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27毫克,屬於酒駕營運性機動車的嚴重交通違法,該司機受到行政拘留的處罰。
交警表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毫克,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要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5000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也就是說,如果酒駕者不思悔改,暫扣駕駛證期間再次開車上路被查獲,就要被拘留。如果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達到80毫克,屬於醉酒駕駛的,涉嫌危險駕駛罪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本市交管查驗部門表示,近期查處並被拘留的司機,多是存在無證駕車、駕駛套牌車上路、使用假牌假證等涉牌涉證嚴重交通違法。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僞造、變造或者使用僞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僞造、變造或者使用僞造、變造的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也可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交警提醒,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故意損毀、移動、塗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後果等違法行爲,尚不構成犯罪的,也會受到行政拘留的處罰。
法律名詞解釋
行政拘留是最嚴厲的一種行政處罰形式,通常適用於嚴重違反治安管理相關法律,給予警告、罰款等行政處罰不足以懲戒,違法者的行爲又不構成犯罪的情形。(記者馮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