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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管理示範店是本市2013年20項民心工程之一。11月7日,記者從天津市工商局瞭解到,截至目前,本市已對首批372家區縣級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管理示範店進行了授牌,消費者可在這些示範店中更安全、放心消費。
要當示範店有“條件”
什麼樣的商家可以被認定爲“示範”店呢?根據根據市工商局制定的《天津市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管理示範店建設實施辦法(試行)》,對於被認定爲管理示範店的食品經營者,從建設意義、申報條件、認定程序、監督管理等方面均作出了明確規定,在主體方面、硬件方面和管理方面設置了嚴格要求,比如裸裝銷售直接入口散裝食品,設置禁止消費者觸摸的標誌及遮蓋設施,並提供專用工具、包裝物;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欄及時公佈最新的食品安全相關信息;設有臨近保質期食品專櫃(區)等。
據介紹,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管理示範店範圍涵蓋全市範圍內各類市場經營主體,包括以經營食品爲主的超市、商場、食雜店、批發商、市場內經營者等。
首批食品安全示範店372家
對大中型商場、超市重點加強電子臺賬管理,對食雜店重點強化索證索票可追溯管理……在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管理示範店認定工作中,工商部門通過多種渠道、多種方式,針對商家不同特點,制定“動態化”管理模式。
“工商部門在對989戶管理示範店培養對象中符合申報條件的經營者,在認真審查書式材料的基礎上,嚴格按照《實施辦法》進行實地核查,逐項審查,嚴格把關,經過近一年的發展、培養、檢查、認定等具體工作,對全市首批372家區縣級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管理示範店進行了授牌。”市工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說。
據瞭解,根據《天津市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管理示範店建設實施辦法(試行)》,轄區工商所將建立管理示範店建設管理檔案。如果“示範店”出現了經銷不合格食品造成較大影響,或因經營者自身原因導致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等情形,將被取消稱號,被取消稱號的經營者,二年內不得重新申請或被推薦爲管理示範店。(記者晁丹 通訊員王毅鵬 劉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