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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日本NHK網站11月11日報道,厚生勞動省調查發現,從去年10月到今年3月的半年時間內,共有超過1700位“殘疾人”(日語中的殘疾人也指行動不便之人)受到家人或社會福祉設施職員的虐待。
《殘疾人虐待防止法》中規定若是發現虐待殘疾人現象,必須向自治體通報,去年十月這一法律實施後,厚生省統計了至今年3月爲止半年時間內的數據,在11日召開的都道府縣以及相關負責人會議上公佈了調查結果。
據悉,全國自治體共接到4502起殘疾人受虐待事件的報案以及心理諮詢,經過自治體和勞動局的調查,確認了其中1524起案件,共1699人確確實實受到了虐待。
在這些案件中,按殘疾種類來看,有智力障礙的人受到虐待的比例佔整體的45%,佔到了近半數;而按虐待的內容來看,拘禁後施暴,進行身體虐待比例最高,佔38%;按施虐者來看,家族等照顧者佔絕對比例,達86%,共1311起,公司上司等133起,福祉設施職員等80起;按都道府縣劃分來看,最多的是大阪府共199起,第二是東京都93起,第三是神奈川縣91起。
虐待問題明朗是好事,但也面臨許多課題
熟悉殘疾人權利保護的和泉短期大學鈴木敏彥教授指出:“能知道殘疾人虐待的實際情況已經是個很大的進步了。但是,根據行政管理的影響,有的地區做得很好,有的則不太盡如人意。在虐待問題上,迅速有效的處理方法以及長期的支援保護是非常重要的,有必要提高各自治體的應對能力。”